高效!7000元纠纷当即化解

民生   2025-01-14 16:35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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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间周旋了很久都没谈妥的事,你们居然在电话里就给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了!”
近日,阜新县法院阜新镇法庭通过电话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在法庭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即就履行了赔付。
简要案情:
2024年12月6日9时许,在S217线由北向南5公里600米处,被告张某驾驶的车辆与原告马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致使双方车辆受损。案件发生后,双方针对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马某遂将张某起诉至法院。 
阜新镇法庭接到案件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具备调解的条件。在员额法官王静文的指导下,法庭干警刘兴旺迅速展开电话调解工作。刘兴旺了解到被告张某未投保车辆商业险,交强险不足以赔付马某的车辆损失,超出部分需张某个人承担;同时,马某的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维修费用较高,甚至超过车辆本身价值,而且法律确认损失需要通过具体的司法鉴定,这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刘兴旺随即针对本案适用的法律以及赔偿额度等焦点问题进行释法明理,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向原告和被告阐述事实、讲清道理。经过多次耐心且细致的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当即向原告赔付7000元,并协助原告办理交强险赔付事宜。
电话调解虽是一小步,却是司法便民的一大步。阜新县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情怀,主动拓展审判职能,以高效化解矛盾为目标,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采用群众认可且便民的方式,从实质上消除矛盾,有效降低诉讼成本,为人民群众提供更贴心、更便捷、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撰稿:王福强、刘兴旺
编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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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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