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为民之责,践行为民之举。兑现权益,务必要将执行工作切实做到当事人的内心深处。阜新法院干警一直以来都在如此践行,也始终在遵循这一原则……
多年来,阜新法院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作为工作导向,通过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举措、提升执行质效等方式,赋予执行工作新的活力,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创新“执号”法
新邱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执行工作不能仅仅局限于传统执行,一定要与时俱进转换思路”。
近期,新邱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阳在办理一起雇佣合同纠纷案件时,面对被执行人不配合、财产查询无果的困境,她没有放弃,而是另辟蹊径,发现被执行人手机号码后四位为连号,于是依法对该号码进行了查封。经评估机构评估手机号码价值后,对号码进行拍卖。
被执行人收到法院拍卖手机号的执行裁定书后,表示不同意拍卖。随后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王某将筹集到的尾款一次性全部支付给申请人朱某某,法院也撤回了对其手机号的拍卖。这一创新举措,不仅让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也为执行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之后,如何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继续迈进?这是阜新法院一直在深入探索的重要问题。
“审执”协作法
彰武县法院哈尔套法庭与本院执行局通过审执联动模式,成功化解涉及同一人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
刘某夫妇是彰武县四堡子镇的村民,长期拖欠某农资商店的种子化肥款,农资商店将其诉至法院。哈尔套法庭在审查案件材料发现刘某夫妇在本院还有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承办法官主动与执行案件办案人进行沟通,经过深入分析研判,决定联合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法官在送达开庭传票时,经过耐心的释法明理工作,刘某夫妇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并在庭审中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且当庭履行完毕。
通过一系列科学有效的联动措施,将执行威慑力前置,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从而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此方法不仅从源头上减少了执行案件的数量,还极大地提升了执行效率和效果,形成了审判与执行工作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哈尔套法庭庭长范洪向院领导汇报时阐释道。
就因为审执协作法,哈尔套法庭曾收到过不少申请执行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话语,同样在健康权纠纷案件中,彰武法院利用审执联动模式在短时间内成功化解矛盾,有效修复了双方当事人的邻里关系。
近年来的执行工作中,阜新中院对全市执行领域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多次精心部署,7家基层法院积极响应,顺势而为,在改革创新的道路上不断探索,丰富和拓展“一站式”审执协作的全新内涵。
深度“治理”法
日前,海州区法院执行局接连收到的3面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的感激之情,更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
仅2023年海州法院执行到位金额就高达1.73亿元,收到锦旗41面;2024年年初的两个月份又收到锦旗9面,实现了执行工作的新突破。
对于普通执行案件,该院通过执行前期和执行过程两个阶段,不断拓展执行程序实施内容的广度与深度,高度注重实施内容时间节点的精准把握与尺度拿捏,力求达到最佳执行效果。
同样在网络拍卖方面,海州区法院持续发力,将资产处置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执行资产处置年”活动。截至2024年1—10月间,共发起网络拍卖标的物76件,评估价值5850万元,成交31件,金额达1401万元。
目前,海州区法院的执行工作已经从单纯的案件办理,逐步发展到包括释法说理以及以案释法治理预防等多方面内容,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其他基层法院也纷纷借鉴该院的科学举措。
“昼夜”交替法
执行案件中,法院采取常规执行措施后仍然无法执行到位的案件,件件都是老百姓的急难愁盼。
为破解执行难,阜新县法院积极转变思路,切实履行职责,针对涉案人“躲猫猫”等行为,不仅借助网络执行悬赏的方式来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下落,还将执行时间从白天调整为“夜间突袭”。
行动前,执行干警们做好充分准备,提前摸排案件、制定预案、规划路线。近期,在乔装便衣及公安机关的配合方法下,成功抓获多名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在法律威严和拘留措施的震慑下,让他们主动交清拖欠案款。
“非常感谢宋震法官,他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毫不犹豫地将个人手机号公开,就是为了帮助胜诉人尽快实现应有的权益。”一位案件申请人在结案后向法院表达的感激之情……
2024年初以来,阜新县法院大力开展昼夜不停歇行动,集中资源力量攻克“执行难”,确保绝大多数案件有效执行,让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迎来曙光。
在同年7月的一天正午时分,申请人王某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张某某正在某酒店举办答谢宴,可能具备执行能力。执行局接到线索后,立即启动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在不影响宴席正常秩序的前提下,通过便衣干警和申请人出面,并将被执行人带离宴席进行沟通的方式,被执行人主动一次性履行了借款义务。
阜新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兼顾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诠释善意执行理念,为了胜诉权益的兑现,无论白天与黑夜,尽力做到有求必应。
执行“四法”举措,只是众多执行方法中的一小部分,随着全市法院不断探索、激发执行效能,化解执行难的新思路持续涌现,破解骨头案的新策略络绎不绝,为保障企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过硬的营商环境作出了应有贡献。
撰稿:王福强、张翼飞
编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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