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公益诉讼聚焦河道生态 还群众碧水清流

文摘   2024-09-06 14:51   陕西  


“原来这河水污染最严重的时候,我村子的人从河边过都绕着走,但是,从去年把这污水管道处理设施啥都弄好,水质一下好多了,真的很感谢你们,你们检察院为我们解决了大问题。”这是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进行公益诉讼案件回访时,村民给出的“肯定”的答复。




“河水变脏了”

固川河属于渭河水系,是渭河一级支流,流经多个村庄,包括柿沟村、枣园村等,最终在固川村汇入渭河。固川河不仅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重要依托。在2023年5月初,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对本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护情况进行摸排时,发现渭滨区固川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常年废弃,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原本清澈的固川河变得臭气熏天,不但对两岸村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而且导致渭河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5月22日正式立案。


“检察官来了”

立案后,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通过实地走访,从当地村民口中得知,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废弃多年,平日生活污水都是直接排入河道。经快速检测试纸检测,发现水中氨氮超过《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放浓度限值,通过现场查验、拍照等方式,及时收集固定相关书证、物证,最终查明了案件事实,找到了问题的根源所在。

经查明,2017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后,当年即被雨水冲毁生活污水收集管道约800米,致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常年废弃。多年来,固川村400余户村民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渭河一级支流固川河,导致固川河污染严重。


“这份检察建议不简单”

为了避免污染进一步加剧。2023年5月23日,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对固川村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固川河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同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对辖区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刻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向相关行政机关下发督办函,要求其尽快对固川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改,在设施未建成之前采取临时管控措施,杜绝生活污水排入河道。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进行现场查看,并邀请专家进行多次论证,结合固川村实际情况制定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和设计方案。

2023年7月5日,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书面回复,相关部门已采取了临时管控措施杜绝污水排入河道情况,并给出了相关治理方案。


“‘碧水清流’又回来啦”

在渭滨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公益诉讼案件回访时,固川村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维修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固川村400余户村民的生活污水通过新修建的污水收集管道,排入固川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排污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昔日的“碧水清流”固川河也得以再现。

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也以办理此案为契机,对辖区渭河干支流两岸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进行了逐一排查,发现另一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人工湿地坍塌,排入塔稍河的生活污水不符合相关排放标准,经磋商,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时进行修复。


“保护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同时也是与人民群众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我们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使污染乱象得以整治,村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村民感到舒心,也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下一步,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也将加大保护力度,守护好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障渭河安澜。”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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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白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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