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一品】渭水汤“商” 奉法护航

文摘   2024-08-15 17:24   陕西  
【一院一品】
渭水汤“商”
——渭滨区人民检察院
奉法护航


秦岭苍苍,渭水汤汤,姜炎商商,传承一脉。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因地而谋、因时而为、因势而动,开展了一系列“检察护企”实践,凝练创设“渭水汤‘商’ 奉法护航”检察品牌,致力于打造多层次、全方位护企助商保障体系,护航“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建设。










01

依法履职,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 

一是严惩涉企犯罪。严惩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等犯罪,办理涉企刑事案件10件25人。在办理宝鸡老实人商业有限公司员工职务侵占案件中,为企业挽回损失100余万元。二是释放司法温度。对确有必要离监从事公司经营活动的拘役人员,监督保障其每月“回家权”,出所处理企业事务。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和解等方式办理了宝鸡健珍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申请非诉执行监督案,为企业减免滞纳金40余万元。三是履行监督职能。以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严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办理的督促保护“宝岛”眼镜注册商标行政公益诉讼案获全省政法系统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02

创新履职,多维度服务企业长远发展


一是构建“检察+工商联+商会”协作机制。与区工商联会签《沟通机制合作协议》,在辖区三个商会成立驻商会检察服务工作站,选聘3名检察人员为商会法律服务专员,制定驻商会检察服务站工作办法。二是设立派驻高端装备产业园检察服务中心。聚焦园区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建立4项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和举措,收集47家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方面困惑和难题共30余条。三是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赋能检察履职。围绕中医药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发“中医药领域老字号保护监督数据模型”,通过该模型发现全省37条案件线索,全部由省院交办督办,从中立案22件。


03

融合履职,广联动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一是活用“外脑”智慧。与税务机关签订《检税合作协议》,聘请税务专业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统一办案理念和证据标准,形成打击涉税犯罪的合力。我院经济检察办案团队获全省优秀办案团队,1名干警获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二是加强对企业的产权保护。与区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签订《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在渭滨区、高新区均建立秦创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系点和工作站。我院知识产权办案团队荣获全省优秀办案团队,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人才库。全国政协副主席何报翔在渭滨调研时,对我院该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三是坚持送法护企业促发展。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绿色通道”,整合信、访、网、电诉求表达渠道,及时收集督办涉及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控告申诉案件4件。充分发挥联系站点作用,检察长带头上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10余次,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遇到法律问题,得到企业负责人充分肯定。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履职尽责、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保持“汤汤”之势,奋勇争先,奉法护航企业发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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