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刑事检察办案质效,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更好地辅助员额检察官决策,为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提供参考,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多措并举确保检察官联席会议发挥实效,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今年以来,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5次,研究讨论刑事案件38件,有效发挥了集体智慧的作用,强化了案件质量内部监督,确保了检察权规范、正确行使。
一是规范会议流程,提高会议效率。按照《陕西检察机关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规定,需要召开联席会议时,承办检察官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整合部门所需要讨论案件,确定参会人员和会议时间,通知承办人及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承办检察官及时总结汇报材料、搜集相关资料,保证会议按时有效召开。同时,会议内容由书记员做好会议记录,各参会人员签字后归档。
二是加强合作会诊,发挥集体优势。对提请会议讨论的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的焦点问题、拟处理意见进行汇报,与会人员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需要补充完善的证据、诉讼风险等展开深入讨论,充分发表意见,为全面、准确办理案件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传承以老带新,提升队伍素质。刑事检察部门依托检察官联席会议培养后备力量,要求检察官助理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参与讨论案件并发表意见。通过会议讨论学习检察官分析论证案件的方法,增加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办案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促进迅速成长。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工作质效。充分运用检察官联席会智囊团的优势,讨论案件的同时,围绕刑事检察业务办案质效指标,对可能延伸的监督事项、线索移送、检察建议、典型案例等进行分析研判,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智囊参谋、监督把关作用,使之成为疑难复杂案件的“会诊室”、类案处理的“智慧库”、业务交流的“学习角”,发挥集体智慧优势,积极促进成果转化,推动办案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