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苏0413执2622号
关于沈志强与潘小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苏0413民初705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潘小平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4年5月23日依法立案受理执行。本案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204105.00及利息(具体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现根据申请执行人沈志强的申请,本院发出悬赏公告,向社会征求被执行人潘小平下落(潘小平,男,1967年7月25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2196707253318,汉族,住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谢桥村委后谢村7号)。
凡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潘小平下落者,并由我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潘小平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沈志强的承诺给付悬赏金人民币10000元。该悬赏公告有效期为一年 (具体时间以保单为准)。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1982399720、18118352628(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董金明 翟文军
电话:0519-8239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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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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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雯燕
审核:郭龙龙
审定:张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