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苏0413执恢562号
申请执行人童小勤与被执行人陈卫忠、王忠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529000元(具体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因被执行人陈卫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童小勤的书面申请,本院决定发出悬赏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被执行人陈卫忠(男,1968年12月11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2196812110814,住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马干村9号)的可供执行的财产。
凡提供被执行人陈卫忠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价值较高的财产线索,且经法院核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童小勤承诺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二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在先提供财产线索的予以奖励。该悬赏公告有效期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联系人:徐明伟
电话:0519-82399718、18118356998
或拨打指挥中心:0519-82399610 1811835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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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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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雯燕
审核:郭龙龙
审定:张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