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苏 0413 执恢 931 号
申请执行人王开平与被执行人赵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 30275 元(具体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因被执行人赵云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王开平的书面申请,本院决定发出悬赏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被执行人赵云(男,1977 年 7 月 22 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 320422197707220813,住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冯庄村委冯庄东路 44 号)可供执行的财产。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线索,通过所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赵云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的,申请执行人王开平承诺给付悬赏金人民币 10000 元。二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在先提供财产线索的予以奖励,该悬赏公告有效期为一年(具体时间以保单为准)。若在公告期内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则悬赏公告提前到期。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联系人:徐明伟
电话:0519-82399718、18118356998
或拨打指挥中心:0519-82399610 1811835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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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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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雯燕
审核:郭龙龙
审定:张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