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新申请入会机构评审公示名单

文摘   2024-09-09 11:15   上海  

根据《上海市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章程》第三章会员条例规定:第十一条,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自愿加入本会;承认本会章程;本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应持有医疗机构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教育等部门等级的相关证件。第十二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提交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审核同意,并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书。
本会秘书组已安排代表,组成两人走访小组,对申请入会机构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入会机构递交的入会资料,并将走访结果提交上海市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理事会审议。监事会确认评审工作流程合理、程序规范,结果有效。
现对8月理事会审议通过的3家申请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9.9~2024.9.15,如有异议,请与上海市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邮箱:shxl_hyxh@163.com。


2024年9月 新申请入会机构评审
公示名单

序号
申请类别
机构名称
1
普通会员

上海唯儿康儿科门诊部 

2普通会员

上海心寻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普通会员

上海内观心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
2024年9月9日




市内

6006106

021-34773750



上海市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
上海市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依据《精神卫生法》和《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心理卫生服务,协助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实行行业自律,代表本行业从业人员共同利益,团结和教育会员,提高会员职业素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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