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近期,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儿童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布如下:
共抽查辖区流通领域儿童玩具产品30批次,其中,合格23批次、不合格7批次。
合格产品名单
不合格产品名单
对于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区市场监管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
主要不合格项目分析
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
根据《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2-2014)4.10条款规定,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软塑料薄膜或软塑料袋的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应:平均厚度≥0.038mm,最薄厚度≥0.032mm。
小球
根据《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2-2014)4.5.2条款规定,供36个月及以上但不足96个月儿童玩具如果是小球或含可拆卸的小球,或经5.24测试后脱出的小球,应设警示说明。
其他驱动机构
根据《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2-2014)4.13.4条款规定,玩具的发条、电池、惯性驱动或其他动力驱动机构应加以封闭,不应露出可触及锐利尖端、边缘或其他压伤手指或身体其他部位的危险部件。
增塑剂
根据《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1-2014)5.3.7条款规定,玩具应使用安全的塑料添加剂,可触及的玩具材料和部件中塑化材料的6种增塑剂的含量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量要求。
供稿:认证产品科、张堰所
责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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