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霍城县三宫回族乡东湾村520亩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对外公开竞价啦!

文摘   2024-12-13 22:05   新疆  




















520亩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

项目名称:霍城县三宫回族乡东湾村520亩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

地州/市:伊犁州
县/市:霍城县

乡/镇:三宫回族乡

村:东湾村

东湾村流转地块情况:

东湾村流转土地520,综合考虑土地位置、土地自身的肥力、平整度、灌溉条件等自然因素,将东湾村1块地具体如下:

1号地块:四组031号(520亩)。

流转底价:1000元/亩(壹仟元)

流转期限:1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报名保证金:报名需提前缴纳土地交易保证金:参与520亩家庭承包地需缴纳200000元整(贰拾万元整),注:保证金不得他人代缴,请在报名日期截止前缴纳保证金,逾期缴纳视为无效报名无参与竞价资格。打开产权交易中心APP一找到需要参加的竞价土地信息一点击需要报名的土地信息报名一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一银行人工窗口、ATM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19:30时前报名;

报名方法:1、前往三宫乡东湾村村委会

尕建军  15099386060

马金萍  17354889531

2、前往霍城县农业农村局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报名(霍城县农业农村局一楼产权交易中心办公室)

于辉15599995018       陈晓霜15599677189;

实地勘察村集体资产联系人:

三宫回族乡东湾村党支部书记:尕建军  15099386060

三宫回族乡东湾村村主任:马金萍  17354889531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11:30时(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竞价地点:三宫回族乡东湾村委会会议室。

备注说明:

一、土地流转注意事项

1.承包人(单位)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2.土地经营权流转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种植季,如种植特色农作物或有相关政策等特殊情况,在与乡村两级协商同意后可根据特色种植产业需求延长流转时限。按要求统一线上签署自治区下发的土地承包合同,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为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所流转的520亩土地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根据上级每年分配的粮食任务承包方需无条件配合村级按时完成种植任务。

4.承包人(单位)所种植农作物的秸秆归承包人(单位)所有,种植农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包人(单位)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禁止焚烧秸秆。竞价成功者需向村集缴纳风险保障金为每亩50元。

5.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

6.土地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如渠道建设、砂石路建设、土地平整等,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7.承包人(单位)自负种植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8.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9.种植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古墓、农田道路、水渠等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10.竞价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报名时请查看农村土地经营权公开流转竞价承诺书。

11.农业种植期间的灌溉用水产生的费用由成交方承担。

12.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发布的各类农村产权权属清晰,面积准确,无争议。

13.根据全县土地价格和市场发包的行情来确定,明确管理费100/亩,包括土地流转服务费、土地流转税费、土地流转备案费等,水费50/亩,地膜清理押金等费用由生产经营方承担。

1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坚持流转后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农业用途;流入方必须具备农业经营能力,同等条件下本优先选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原承包方。
二、报名须知

1. 凡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

2. 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银行流水;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财务报表;

3. 缴纳保证金账户: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9558853006000710577

行号:102898002213

开户行名称:工行伊犁伊宁解放路支行

: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缴款凭证 (人工窗口转账凭证、ATM转账小票、手机银行转账截图均可)。交易完成后除交易成功者,其余人的保证金在十个工作日 (除周末节假日) 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保证金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不得代缴。
三、竞价须知
1、参与人为个人的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个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书参加,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代表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参加的需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与竞价人数少于2人(不含)、应到场人数未达到半数以上、监督方未到场的,均不进行公开交易。参与竞价人员最多只可带2名合作伙伴到场。
3、竞价规则:本次发包耕地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加20元/亩);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
四、参与竞拍相关要求
1、参与对象:凡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
2、成交公告公示: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网站、e聚农宝APP进行成交公示。
3、合同签订:受让方与村委会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网签合同,须在3日内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承包费用。注:成交人竞价结束后,需缴纳竞价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报名时请查看农村土地经营权公开流转竞价承诺书。
4、合同备案:受让方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合同,完成土地经营权登记。
五、竞拍注意事项
1、参与人数少于2人(不含)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
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委托人须携带委托证明、保证金交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请按时到场参加竞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

4、公开竞价结束后,竞价成功者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本年承包费;

在竞价中无违规行为,未成交人的十个工作日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缴清承包费和服务费后退回原汇款账户;注:在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竞价资格!
六、竞价规则经过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并当场签发成交通知书。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服务于全疆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土地流转登记,网签合同签订,公开交易信息发布,农村土地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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