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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时间段没有终生禁驾人员
一、事故概况
2024年10月17日17时35分许,郑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站江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鹰潭大桥南桥头变更车道时,与胡某驾驶的沿同方向行驶至该路段直行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成因
郑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变更车道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驾驶机动车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三、交警提示
驾驶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一、事故概况
10月02日13时45分,姜某某(13岁)骑行赣LC4***5号二轮电动自行车(搭载姜**),沿马鞍岭大道行驶至鹰南大道马鞍岭大道路口处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由尹**驾驶的车牌号为闽JD***67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姜某某、姜**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成因
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明显上升、重点人群点对点到达率明显上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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