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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共济
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
扩大到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保人在参加了职工医保后,将个人账户授权给已参保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使用,用于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等。
注意!!!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①被共济人(即近亲属成员)需要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如果被共济人在外省市参保,则暂无法通过家庭共济使用北京市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②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者“京通”小程序,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
如何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呢?
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 )
支付宝“京通”小程序
微信“京通”小程序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北京地方专区找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模块
各区经办机构窗口
提示!
城镇职工有个人账户,城乡居民没有个人账户。所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城镇职工与城镇职工绑定,或者城镇职工绑定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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