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丰法院之窗,供稿:龚嘉奎 曹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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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2年至2023年期间,黄某在信丰县某小区的家中,通过微信等方式接收下线同案刘某平,参赌人员林某、张某、刘某春(均已行政处罚)等人上报的六合彩码单,往澳门六合彩赌博网站中下注并负责结算,按照网站赔率和给下家的赔率之间的差价非法获利。至案发时止,黄某共计为他人代单约为58万元。其中同案人刘某于同种方式,通过微信等方式接收下线参赌人员曹某、曹某琼、宋某、郭某(均已行政处罚)等人报上来的六合彩码单共计约37万余元,上报给上线黄某等人进行赌博,谋取非法利益。
另查,刘某在公安机关退缴非法所得29800元。黄某曾因赌博罪于2017年10月24日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于2017年11月14日刑满释放。黄某曾因赌博于2020年8月3日被公安局处行政拘留5日。
法院判决
信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刘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二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黄某、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刘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黄某曾因赌博罪被判处过刑罚,曾因赌博受过行政处罚,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某积极退赃退赔,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信丰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刘某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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