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12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云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忠芳、陈学、陈才君,秘书长李梅出席会议。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吴国雄、刘勇、张坚雄、曾翀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打造重点产业平台 引领带动全市产业园区高水平发展的议案》办理方案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湛江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一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打造重点产业平台 引领带动全市产业园区高水平发展的议案》办理方案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批准2024年市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经表决,免去张文彬的湛江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庞明浩为湛江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陈康明为湛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免去方如江的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江强为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决定任命张国强为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免去蔡齐旺、崔扬晖的湛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易华富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批准免去林卓权的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免去易群的徐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蔡齐旺为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命李尚剑为徐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还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2024年12月27日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庞明浩为湛江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陈康明为湛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张文彬的湛江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4年12月27日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江强为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任命张国强为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方如江的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2024年12月27日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蔡齐旺的湛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崔扬晖的湛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4年12月27日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孟彬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梁海云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免去何清琳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静惠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庄丽清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24年12月27日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蔡齐旺为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易华富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解冰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湛江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