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发于2024年12月29日《法治日报(社区版)》
永宁地处南京近郊,辖区内以苗木种植为特色,近年来从单一苗木繁殖向园林绿化、旅游景观等多业态发展。如何为苗木产业保驾护航,成为必答题。
为此,永宁法庭以“法庭+”模式,与办所居委、行业协会实现联动,吸收苗木专家、具有威望的苗木合作社负责人加入特邀调解员,打造体现苗木特色、贴合苗农生活的“宁心调解圈”。从辖区中选聘101名矛盾预警员,随时反映区域内涉苗纠纷动态,协助网格员、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截至2024年8月反映涉苗纠纷信息129条。
同时,与综治办建立研判会商机制,每季度报送涉苗纠纷动态;与派出所建立联合调处机制,共同走访排查,双向预警通报重大涉苗隐患;与司法所建立调解联络机制,共同指导管理矛盾预警员、调解员。
成为实训基地的试点地是永宁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又一实招。永宁法庭庭长鄢志文告诉记者,人民法庭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把发动群众化解矛盾和依靠群众实现自治的“前哨阵地”扎在基层。
为此,法庭依托由矛盾预警员、调解员、首接法官、村社书记组成的“宁心工作室”,在所辖村居社区设立27个“宁心巡回工作室”,通过法官有约、法官预约等方式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2024年以来,法庭指导调解纠纷396件。
此前,调解员林东江遇到一起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却对如何定责犯了难,遂向结对联络法官鄢志文求助。鄢志文向林东江释明案件所涉法律关系,分析责任主体、各方过错程度,指导他收集相关票据,固定损失数额,并向其发送类似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帮助其了解裁判尺度。林东江依照法庭印发的《类型化纠纷调解指引(人身损害赔偿篇)》,核算出当事人损失数额,并以此为基础开展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永宁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联系司法所、村居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到现场实地查勘。因树木已经种植了很久,现场已形成了一片树林,无法确认被砍掉的树归谁所有。为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就地开庭了解当事人诉求,并依托“融合法庭”邀请村干部、网格员、调解员共同参与案件调解。闻某表示自己砍树并非为了卖树,是因为栾树遮挡了木槿的阳光,影响生长,对剩下的栾树自己也不主张所有权。法官以此为突破点,结合栾树的市场价格,与邱某沟通调解方案。最终,双方都愿意作出让步,纠纷得以妥善化解,“纠纷树”变成了“团结树”。
“立足审判职能,把诉源治理的触角不断向前延伸,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法治元素与融合法庭的叠加效应,才能真正实现‘审理一案、影响一片、治理一方’。”浦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海英表示。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