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法官赵庆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开展研判。开庭过程中,考虑到今后双方当事人系门对门的邻居,如一判了之,双方的对立情绪会更加严重,“案结事不了”。为消除隐患,构建和谐邻里关系,于是,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用心用情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从真正意义上解决了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在赵庆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张某及物业对自己的“疏忽”向王某道歉,三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主动承担王某的损失,由张某一次性赔偿王某50088元,并自愿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当庭履行完毕。
安家是中国人千百年来隐藏在骨子里的情怀,购房、装修也尤为不易。本案中两被告如稍加认真及审慎,便可分清坐落不同、编号不同的两套房屋,但因为各种原因,张某错误地将原告的房屋进行装修,其行为已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益,故张某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希望广大业主购(获)得新房时,要仔细检查产权证书内容,与房开及物业公司进行确认核对,切勿一时疏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