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端化解发力 诉前解纷事了——独山县法院上司法庭推动家事纠纷由诉讼解决向诉前预防转变

政务   2024-11-16 14:30   贵州  
走进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上司人民法庭,家事调解室虽然不大,但很温馨。“春风化雨润心田,调解桌前化干戈。面对当事双方的倾诉,倾听背后的故事、委屈与期望,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变化,每一次语气的波动,都可能成为我们打开和解之门的钥匙。”上司人民法庭庭长黄蕾说,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家事矛盾纠纷的化解不仅关系着亲情的修复,更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和法治理念的增强,婚姻家事类矛盾日益增多,成为了涉民生纠纷的高发区。独山县人民法院上司人民法庭始终以党建为引领,积极延伸自身职能,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探索建立“法庭+具有调解职能的部门、组织和个人”的“1+N”家事解纷工作法,积极构建法庭主推,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部门、组织和个人参与调解,实现解纷效能最大化,推进辖区家事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就地化解。


  党建引领 吹响“先锋号”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创新为民服务举措,发挥‘党建引领、多元共治’优势,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独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覃静表示,近年来,上司人民法庭始终以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庭上支部”在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将支部建在庭上,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发挥基层法庭党支部战斗堡垒和支部党员干警在家事类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与辖区村(社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其他基层党组织建立家事纠纷联动协作机制,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解纷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源头预防。
  通过强化政治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模式、探索多元解纷等举措,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让大部分家事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一批,在人民法庭调解一批,真正实现共治共享,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问题不上交”,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诉前分流 跑出“加速度”
  

年逾九旬的岑某某为独山县上司镇辖区居民。2023年2月,岑某某因意外摔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其7名子女因由谁出钱出力照顾老人的问题争论不下,引发纠纷。
  上司人民法庭通过发挥“1+N”家事解纷工作法机制效能,主动将司法调解前置,多方联动参与调解,最终促成岑某某的7名子女就老人今后的赡养问题和身后事宜等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圆满解决。事后,上司人民法庭协调上司派出所和上司农商银行一起上门为岑某某办理身份证和银行卡,方便其子女今后按时支付赡养费,妥善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
  每当提起这起纠纷时,黄蕾总是感慨地说,有些家事纠纷看似琐碎之事,但如果不及时做好诉前分析研判,就会增加很多不稳定因素。
  对于到法庭咨询的群众,上司人民法庭对其诉求进行认真分析并作出风险评估,同步抄送“八单一表”至镇综治中心,并耐心向其做好相关法律释明和诉前调解工作,使家事纠纷在萌芽阶段得以化解一批。对于当事人坚持起诉的家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根据当事人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等委派分流到辖区镇综治中心、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等具有调解职能的部门和组织进行诉前调解,让家事类纠纷在诉前委派阶段调解一批。同时,与受委派部门、组织或者调解员实现信息共享,做细诉前联动调解,需要法庭提前介入参与联动调解的,及时派员参与,将司法调解前置,让家事类纠纷在诉前联动调解阶段阻断一批。


  理念转变 走出“好路子”


  做好法治宣传,抓好家事矛盾纠纷前端治理。上司人民法庭在辖区11个诉讼联络点设立普法宣传点,选择典型的彩礼、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到点巡回开庭、调解,以宣讲典型案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持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村寨、进家庭。
  同时,通过司法建议、风险预警等机制,治理家事“未病”。针对辖区家事类案件高发的现状,上司人民法庭通过分析根源、找准普遍特点和规律,及时向辖区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针对家事矛盾多发的村(社区)发出风险预警,及时向辖区综治中心通报家事矛盾纠纷情况,推动家事矛盾纠纷向诉前预防转变。
  此外,做实事后回访,确保解纷实效。上司人民法庭针对已经化解的家事类案件,分类、分区域通过实地走访、约谈等方式进行回访,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明确的义务,实时跟踪履行情况;对出现新问题的案件,及时掌握情况并提供司法救助,从而规避“民转刑”风险,从源头上杜绝家事类纠纷重复诉讼风险。


  成效显著 开创“新局面”


  强化法治温度,引领社会新风尚。上司人民法庭以实质性化解家事纠纷为出发点,通过“1+N”家事纠纷化解工作法,联合辖区妇联组织,在加大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力度的同时,用好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法律武器,坚决打击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高价彩礼等不良风气和家庭恶习陋习,促使辖区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提升,以家庭和谐美满促进法治乡村建设。
  强化指导调解,助力乡村自治。上司人民法庭指导和支持辖区内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发挥其在基层治理中的桥梁作用,调动村、组干部、网格员等贴近群众的一线力量参与,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德治、自治”一体化,指导辖区村规民约的建设,打造“无讼村寨”,树立“多方调解、尽力少诉”的理念,增强辖区群众司法认同感,从源头上减少家事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1+N”家事解纷工作法,2023年,上司人民法庭共计受理案件106件,家事类案件64件,占比60.38%。其中,通过践行“1+N”家事解纷工作法,诉前委派调解家事类纠纷70起,调解成功63起,诉前委派调解成功率为90%。妥善化解家事纠纷69起,家事纠纷调撤率达90%,家事案件平均办理天数17.6天,成效十分显著。



来源:贵州法治报
:赵映 金晶 汪怡潇
编辑:沈重阳 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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