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12月1日起执行新税收政策
11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明确相关税收政策。此举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和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将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年第16号公告执行。对于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情况,将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同时,深圳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1.5%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其他个人所得税政策未作调整。
在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方面,深圳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在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方面,深圳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不同面积和住房套数的购房家庭实行差异化税率。这一政策调整将对深圳房地产市场产生深远影响,有助于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促进市场交易活跃。
哈尔滨: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机制 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房
11月18日,哈尔滨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推动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一系列新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此次新政在延续购房补贴的基础上,取消了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机制,并计划适时废除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分标准,同时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房。
这些措施的重要性在于,它们不仅能够激活市场活力,还有助于满足居民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通过加快优质地块的供应,哈尔滨市政府致力于满足好房子、好小区的开发建设需求,从而提升住房品质。
河南省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
11月19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将从数据分析、重点项目支持、银企对接和政策完善四个方面着手。
工作机制将加强民间投资监测,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化银企对接,分类完善支持政策,推动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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