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点击上方蓝字“观点”,欢迎置顶或设为星标,即可快速获取商业财经深度资讯。
金融、资管、基金、信托、REITs以及上市公司资讯,尽收眼底。11月26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根据公告,万科控股子公司上海美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美源光电”)近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2亿元,期限15年,后续将根据业务需要及时提款。万科控股子公司上海万纬滇春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万纬滇春”)拟以持有的美源光电100%股权为前述贷款提供相应质押担保。万科控股子公司宁波万嘉合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万嘉合”)近期向招商银行申请银行贷款2亿元,期限12年,后续将根据业务需要及时提款。万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万物投第二物流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投第二”)拟以持有的宁波万嘉合100%股权为前述贷款提供相应质押担保。万科前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申请贷款4.8亿元,期限为3年,目前已完成提款,贷款余额4.61亿元。万科控股子公司万科(重庆)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万科”)作为重庆悦万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以持有的100%股权为前述借款提供相应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0月31日,万科担保余额人民币1,164.29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46.43%。其中,万科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1,163.21亿元,万科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1.08亿元。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次担保发生后,万科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为1,239.70亿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将为49.43%。11月26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13.18条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与贷款人订立的融资函件相关细节。
公告显示,华润置地此次融资金额高达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港元),贷款期限为三年,自首次提款日期起计算。
华润集团作为华润置地的重要股东,需维持至少35%的实益拥有权,而目前华润集团持有华润置地约59.55%的已发行股本。若华润集团持股比例低于35%或不再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益拥有50%以上权益,将触发违约事件。一旦违约事件发生,贷款人有权宣布取消融资函项下之承诺及/或宣布所有未偿还款项立即到期及须予偿还。
11月26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8条发布公告,宣布与融资相关的重大事项。
华润置地此次融资金额高达10亿元人民币,融资类型为可持续发展挂钩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限为三年,自首次提款日期起计算。华润集团作为华润置地的控股股东,需维持至少35%的实益拥有权,并保持对公司董事会的实际控制能力。目前,华润集团持有华润置地约59.55%的已发行股本,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益拥有至少50%的权益。
公告中明确指出,若华润集团不再为华润置地的最大单一股东或实益拥有权低于35%,或失去对董事会的控制能力,或不再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益拥有至少50%的权益,均构成违约事件。一旦违约事件发生,融资协议下的承诺可被取消,所有未偿还款项及应计利息和其他款项将被宣布立即到期并须偿还。
华润置地成功发行20亿元公司债 利率2.3%-2.95%
11月26日,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根据公告,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 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6日。最终“24 润置 01”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2.30%,认购倍数为5.84倍;“24 润置 02”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2.95%,认购倍数为1.43倍。经核查,发行人的关联方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的“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恒润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华润信托·合意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浦江添盈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参与认购本期债券1.7亿元。消息指腾讯控股时隔三年后考虑发行美元及离岸人民币债券
11月26日,据《彭博》引述消息报道,腾讯控股正在考虑在未来数周内发行以美元和离岸人民币计价的债券,这是公司超过三年来的首次。腾讯正在与一些投资银行就相关融资进行谈判,并讨论包括金额和期限等交易细节。
据悉,2021年4月,腾讯曾进行了总额约为41.5亿美元的债券交易。如果此次债券成功定价,将是腾讯逾三年来的首次发行离岸债券。
香港联交所对阳光100中国及易小迪在内八名董事采取纪律行动
11月26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八名董事采取纪律行动。阳光100中国被批评,而执行董事兼主席易小迪先生和执行董事兼副主席范小冲先生遭到谴责。六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一名非执行董事也受到批评。此次纪律行动涉及阳光100中国在2019年至2021年间向若干借款人发放的三笔贷款,总额达10.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总资产不足2%。相关董事未能充分尽职审查,也未制定有效策略追收贷款。2022年11月,公司又向其中一名借款人发放了11.1亿元人民币的第四笔贷款,违反了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阳光100中国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总计6.199亿元人民币,超过贷款总本金的55%。公司还因未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及/或十四A章下适用于未披露交易的规定而违规。在财务报告方面,阳光100中国延迟刊发及寄发全年/中期业绩及报告,包括2021财政年度全年业绩延迟538日,2021财政年度年报延迟572日,2022财政年度中期业绩延迟385日,以及2022财政年度全年业绩延迟173日等。公司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3.46(2)(a)、13.48、13.49(1)及13.49(6)条关于及时刊发年度及中期业绩并及时寄发年报及中期报告的规定,以及第14.34、14.38A、14.40及14A.35条关于主要交易的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的规定。相关董事未能确保公司设有足够及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也未能促使公司遵守《上市规则》。最终,公司及相关董事没有就其各自的违规事项作出抗辩,并同意接受声明所载向他们施加的制裁及指令。上市委员会裁定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刊发全年及中期业绩以及寄发年报及中期报告,违反了《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相关董事在发放及执行有关贷款以及公司的内部监控缺失两方面并未有以应有的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世茂集团:境外债务重组聆讯定于2025年1月16日举行
11月26日,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对外发布公告,披露了境外债务重组的最新进展。公告显示,世茂集团已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召开聆讯,旨在审议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申请,以考虑并酌情批准相关计划。该计划召开聆讯已定于2025年1月16日上午10时(香港时间)举行。此外,世茂集团还在公告中宣布延长债权人支持协议项下的最后结束日期。原定的最后结束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现已修改为2025年4月30日或公司与主要参与债权人或核心参与债权人同意的较后日期和时间,但不得晚于2025年6月30日。11月26日,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正式申报。据了解,该基金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为上海地产房屋租赁有限公司,计划募集总额5亿份。此次发行的基金品种为基础设施公募REITs(首次发售),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1月26日,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华泰紫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正式申报。据了解,该基金发起人为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募集份数5亿份。此次发行的类型为基础设施公募REITs首次发售,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