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五十三条,包括总则、创造与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明确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固化了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强化了知识产权统筹协调与社会共治,厘清了知识产权部门职责,着力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健全制度完善、运行高效、管理科学、服务优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1号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