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公基”,突然养不起了。
今年以来,关于基建的重磅消息不断,潮水转向,国家出手整顿。
近日,财政部、住建部、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水利部等六大部委联合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自202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文见下方附件。
明确指出:
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应当依法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落实资金来源,加强预算约束,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不得增加隐性债务。
这意味着,地方上很多市政项目,包括地铁、有轨电车、城市道路等,都被划上红线。尤其是收益率覆盖不了债务本息的基建,可能通通要被砍掉。
今年以来,动作紧锣密鼓:
1月,国务院直接“喊话”:12个高风险债务省份,需全面暂缓基建项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即47号文)是不能被忽视的。
47号文的核心信息一般看3个方面:
1、严格控制12个债务高风险省份2024年在7个领域新建政府投资项目。
12个省份指的是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7个领域指的是交通、社会事业、市政、产业园区、新型基础设施、楼堂馆所、棚户区改造。除了严控新建项目,这些省份还需要严格梳理目前基建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总投资完成率等标准确定项目是否续建、缓建或停建。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各地尽一切努力将债务风险降至中低水平。等到债务削减目标实现时,政策也将再进行调整。2、一些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进入白名单,不被列入严控范围。3、在47号文影响下,除了债务高风险地区,部分一线城市也在计划不再大拆大建,转而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效率。具体哪些项目被允许,哪些项目被叫停,可以在各地公开资料中查询。以不少地方的智慧城市项目最终失败为例,最常见的一类失败原因是,甲方单位缺乏一个建设智慧城市的明确顶层设计理念,单单被大厂优越的IT产品基础设施所吸引,重工具购买、轻业务运营,甚至双方作出项目合作这一举动的原因也与更早一步的招商引资有所关联,换句话说是拿财政投资项目换企业在当地落地。在大赶快上的思维模式下,甲方没做好充分的项目前期评估和调研,乙方也没有真正聚焦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去推动项目,最终就让合作项目陷入了权责不清、目的不清、路径不清的泥淖之中。但是2024年的情况有所不同,根据3月12日最新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全文,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被列为是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经济良性循环的重要手段。在进一步的执行计划中,还提到:- 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加强民生等经济社会薄弱领域补短板,推进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
- 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7000亿元。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的地区倾斜。统筹用好各类资金,防止低效无效投资。
6月,财政部剑指”大维修“,给出144亿元以内的补贴,支持上海、杭州、成都等15座城市的城市更新;7月31日,国务院印发通知,将“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作为四大行动之一;为什么债务成为风险关键词,部分地方基建被喊停,“大搞维修”却成了潮流?“基建狂魔”停下脚步,是否意味着“大基建时代”结束了?房地产和茅台,还能重回高位吗?2023年跃升为文旅顶流的“尔滨”,就是其中一个受挫者。今年年初,有网友在政务平台咨询哈尔滨地铁二期规划,官方回复称,因为债务方面的问题,二期规划仍未受理,距离首次上报已过去7年。为什么不让建?原因很简单,债务太高了。从债务限额上看,2023年末,哈尔滨法定债务余额为3253.5亿元,而当年的债务限额为3264.5亿元,债务余额已经逼近极限。从债务率来看,2023年哈尔滨的债务率——即债务余额3253.5亿元和广义财政收入364.5亿元之比,已经达到893%,表明债务余额是其可用财力的9倍。所以,即使哈尔滨对地铁二期规划进行了几番“瘦身”,但因债务率太高,依旧无法获批。曾几何时,超前规划地铁建设,并深度捆绑房地产,是城市发展的优越路径。重庆轨道6号线的曹家湾站,建成时被戏称为“最荒凉的地铁站”,如今已是改头换面,周围高楼林立。现在,全国人口进入负增长的阶段,城市扩张的速度也慢下来了。于是,地铁不仅是审批收紧,连营收模式也开始创新。近几个月,“城市更新”这个关键词,密集出现在了不同部委的官方表态中,不同寻常。今年6月,国家财政部公示了一批即将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的城市,其中包括上海、杭州、成都等15个城市。7月31日,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对下一步城市更新提出要求。此轮城市更新,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洪涝治理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等各个方面。比起大规模的基建,城市更新更加细水长流,只要城市还在运营,就会有相应的需求,来激发新的经济活力。在当下的大环境,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成为常态。无论是利用城市更新盘活经济,还是转变方向投资新的基建,都还是在探索中的路径。当国家出手整顿,规则越来越明确、监管越来越严格,简单靠基建来拉动经济发展的老路子,已经走不通了。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为规范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更好发挥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支持和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3611201156(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