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开通“挂证”专项治理系统,可以查询是否存在“挂证”情况。
编者注:
近日,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注册格服务平台发布《关于调整强制注销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
从2024年10月8日起,可线上办理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强制注销注册业务,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9月,广东省住建厅、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11月起全面排查“挂证”,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
住建部此前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利用社保缴费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与注册人员信息进行了交叉比对,并向各省市推送了第一批“挂证”专项治理排查名单。
近日,多省市"挂证”名单相继出炉,注册建造师占绝大比例,成为重灾区:
河南:18050人涉嫌“挂证”(被系统标注任职信息异常); 天津:排查出2505名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挂证”; 海南:1049名建造师“挂证“; 西藏:848家企业,上千人“挂证”; 四川:“双随机”检查,查出1064名注册建造师“挂证”; 宁夏银川:886人“挂证”!其中789人为建造师。
前段时间,河北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人证合一情况核查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近期,住建部对全国范围内B证和建造师证“两证不合一”问题进行通报,我省5837名人员存在此类问题。
对于查实人员倒卖、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5000元不等的罚款。
利用电子证照模块下的“安管(B证)注册单位一致性预警详情功能,动态监测注册地在本地建筑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两证合一情况。
【罚酒三杯】的处罚,警示为主,惩戒为辅。
这里,是继撤销证书,3年不允许注册之后,第一次提及罚款,当然,这种数额,真的就是警示罢了,当然有法不责众的考量在里面!
广东:“挂证”查询系统正式开通!
为提升工作效率,方便广大企业、个人查询了解是否存在疑似“挂证”情况,我厅在“三库一平台”中增设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系统(以下简称“挂证”专项治理系统,网址:https://skypt.gdcic.net/)。
即日起,请各相关企业、人员及时登录系统查询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及时办理注销注册业务(咨询电话:020-82127766),于10月底前完成信息核实和整改任务,并通过“挂证”专项治理系统上传整改佐证材料(附后),提交注册所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办理进度请及时登录系统查询。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10日
整改佐证材料参考目录如下:
10月8日起,可线上办理注册建造师强制注销业务!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各有关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办事群众,自2024年10月8日起,我中心对强制注销业务办理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办理强制注销业务的专业类型
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业务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zjt05.gdcic.net/)”按专业申报强制注销业务,无需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材料符合强制注销要求的,将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网址:http://gdzczx.gdcic.net/)”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在相应注册系统进行办理。
三、操作指引
申请人在办理强制注销业务过程中有疑问的,可查看“强制注销操作指引”(见附件)。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
2024年9月30日
广东省住建厅:11月起全面排查“挂证”!全面比对排查社保、公积金!
9月6日,广东省住建厅、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粤建许〔2024〕209号)。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8月至10月)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
对在自查自纠期间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和单位,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
1.全面排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
2.严肃处理。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排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公开,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
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
2024年12月05日—12月08日 无锡市 |
二、150号文背景下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及2025年投融资项目储备谋划、地方债务风险防范背景下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合规包装,城市更新、片区综合开发高级研修班 2024年10月18日—10月21日 南京市 2024年10月24日—10月27日 厦门市 |
三、新政背景下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特许经营实务、EOD 项目谋划、三大工程运作、存量资产盘活及150号文背景下投融资平台转型高级研修班 2024年10月18日—10月21日 南京市 2024年10月24日—10月27日 厦门市 |
四、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及新《公司法》背景下,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主责主业管理、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健全原始创新制度、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实务研修班 2024年10月18日—10月21日 南京市 2024年10月24日—10月27日 厦门市 |
五、深入贯彻三中全会精神背景下,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分类考核评价、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薪酬改革及全员绩效考核实务研修班 2024年10月18日—10月21日 南京市 2024年10月24日—10月27日 厦门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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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的机遇、建设全过程管理、投融资模式设计与风险管理专题培训班 2024年11月08日—11月11日 长沙市 |
十、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建筑施工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专题培训班 2024年11月08日—11月11日 长沙市 |
十一、公文写作从基础到进阶、高效时间管理、沟通管理、商务礼仪暨行政管理人员综合技能提升高级研修班 2024年11月08日—11月11日 长沙市 |
十二、“学政策 提能力 促规范”暨2024年政府采购全流程及案例专题培训班 2024年10月16日一10月21日 厦门市 2024年10月22日一10月27日 成都市 |
十三、国有企业落实“管、办、监”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全流程实务及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案例整改举措专题培训班 2024年10月16日一10月21日 厦门市 2024年10月22日一10月27日 成都市 |
十四、关于举办《招投标法》大修改与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控、结算审计实务操作培训班的通知 2024年10月24日-27日 昆明市 2024年11月08日-11日 郑州市 |
以上内容均可安排内训,即请相关专家到政府、企事业单位内部培训,按天收费,不限制培训人数,场地由培训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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