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西安市通报第一批“挂证”专项治理排查共9929名近万名注册人员涉嫌“挂证”名单后,刚刚成都市住建局官网公布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挂证”行为企业整改名单,本次涉及企业4424家需要整改,8954人次涉嫌挂证。随着住建部挂证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正式告一段落,下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将正式进入“全国全面大排查”阶段。
原文如下:
关于公布成都市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挂证”行为企业整改名单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相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24〕164号)(详见附件1)要求,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排查反馈的成都市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挂证”自查整改名单进行公布(详见附件2)。请相关企业和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尽快进行整改,进入排查处理阶段仍未整改的企业及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如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提及的6类情形人员(详见附件3),不视为“挂证”。
附件:
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24〕164号)
2. 成都市2024年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挂证”企业整改名单
3.不视为“挂证”的6类情形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8日
(联系人:赵嘉敏;联系电话:028-61887294)
不视为“挂证”的6类情形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要求,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下6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延伸阅读-----------
一级建造师3259人,二级建造师5754人,监理工程师549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65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53人,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46人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38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36人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35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28人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4人,二级注册建筑师 12人,注册化工工程师12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11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5人。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专项治理第一批排查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台账信息与注册人员信息进行了交叉比对,并逐级向我市推送了第一批“挂证”专项治理排查名单,现将名单公布。各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我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部署要求,于10月28日前对聘用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尽快完成整改。自查自纠阶段结束、进入排查处理阶段后,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西安市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挂证”注册人员名单(第一批)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3日
全文链接: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zwxx/zxtz/1849027425415995393.html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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