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6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一步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加大财政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保证必要的财政支出,切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
“要发行使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序号 | 一般流程 | 具体内容 |
1 | 立项阶段 | 1)确定项目建设意义和目标; 2)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工作; 3)编制项目建议书,提交审批部门进行初审。 |
2 | 审批阶段 | 1)初审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复审; 2)提交审批文件,由政府部门进行审批,包括环保、财政、国土等部门; 3)审批通过后,颁发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
3 | 设计阶段 | 1)编制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初步设计和初步估算; 2)提交设计文件,由审批部门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颁发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文件。 |
4 | 招投标阶段 | 1)根据批复文件,组织项目招标; 2)招标结束后,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3)由审批部门进行最终审查,颁发招投标批复文件。 |
5 | 合同签订阶段 | 1)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提交审批部门进行合同审查; 3)审查合格后,颁发合同审查批复文件。 |
6 | 施工阶段 | 1)根据合同要求,开始项目实施; 2)由审批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
7 | 竣工验收阶段 | 1)完成施工后,进行竣工验收; 2)提交验收材料,由审批部门进行验收; 3)验收合格后,颁发竣工验收批复文件。 |
8 | 报备竣工阶段 | 1)报备竣工,由审批部门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颁发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
非常重要——写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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