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印发,对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丁志欢荣获表扬。
丁志欢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克服繁重的审判工作压力,积极参与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先后入选六安市“七五”普法讲师团和“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为做好普法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
他一直坚持在审判一线,他把在工作中的所思所想都融入到工作中,把办案的过程也作为一个宣传法治的过程。在审理舒城县某农村建房纠纷案过程中,在了解到该案事发已经十余年,但当事人因房屋质量和建房款问题一直纠纷不断,未彻底化解矛盾。他利用周五的下班时间和同志们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现场调解,从日暮到华灯初上,细致入微的分析、耐心细致的解答,终于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双方在家中就相关事项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如期履行。
多年来,丁志欢同志始终坚持“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为己任,勤勉工作,先后荣获我市首届“十佳普法宣讲员”和“六安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