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作为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人民法庭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创新社会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为加快“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六安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法庭“枫”景线』专栏,陆续刊发基层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近日,裕安区法院独山法庭红源调解工作室人头攒动,31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正在集中调解。
原告江某某、熊某等31人在被告安徽某服饰公司工作,2023年以来该公司开始拖欠工人工资,并分别出具欠条,但之后一直未按欠条支付拖欠的工资。无奈之下,江某某、熊某等31人诉至裕安区法院,要求支付工资。
工作人员收到诉讼材料后,发现这31起案件系同一被告、同一事实,可一并进行调解,遂分流至独山法庭红源调解工作室,由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公司负责人了解案情,被告认可欠付工资的事实,但表示最近经营出了问题,希望通过调解延长支付期限。眼看这批案件有顺利化解的希望,调解员逐一拨打电话,把31名原告和被告公司负责人约至红源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
“大家不要急,一个一个把名字、欠付的工资告诉我……”小小的调解室挤满了人,调解员耐心维持秩序,记录每个人的相关信息,并与被告核对,确认信息无误。
5080元、7040元、6100元……一笔笔工资金额虽然不高,但却是人民群众的血汗钱,裕安区法院对此类案件始终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致力于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维权通道,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纠纷。
来源:裕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