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声音能听到吗,能看清楚吗?”11月20日上午,在相隔 1700多公里的情况下,金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运用“云上法庭”依法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有效的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据了解,被告人李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因病缠身又远在海南省,其身体状况致使无法来到六安接受审判。面对这一特殊情况,金安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决定启用云上法庭来审理此案。在此过程中,刑庭与市公安局金安分局精心筹备,三名经验丰富的干警赶赴海南省李某的家中,并在双方的通力配合下,为庭审做好全方位保障工作。
此次庭审,不仅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李某应有的合法权益,让其在身体不便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完整地参与庭审,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也有力地维护了司法的公平正义,让法律的尊严得以彰显。
下一步,金安法院将持续深化智慧法院在提升审判效率和质量方面的实践探索,在面对类似被告人因特殊身体状况、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到庭的复杂案件时,充分发挥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优势,为实现司法公平正义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