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58号
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决定:
任命杨峰同志为崇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崇义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曾腾云同志的崇义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谢才丰同志的崇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郭春明同志为崇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邱铨常、邓方定、陈海洋同志为崇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罗凌同志为崇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陈海洋同志的崇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肖平、黄起早同志的崇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杨烜同志为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其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任命钟承华同志为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邓超同志的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何雪连同志的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崇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
崇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59号
关于接受曾腾云同志辞去崇义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1日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曾腾云同志辞去崇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崇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
来源:崇义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