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
没想到你们效率那么高!
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
9月24日
辖区群众余女士将一面
印有“忠诚干净树形象,
担当作为解民忧”的锦旗
送至崇义县公安局过埠派出所
目的是为了感谢民警
帮其找回丢失的摩托车
又是一年秋收时
田间地头稻浪翻涌、一片金黄
辖区群众余女士
也早早地骑车来到田间割稻谷
当农忙结束准备回家时
却发现自家的摩托车不翼而飞
“警察同志!我的摩托车没了!”
9月22日上午10时许
余女士着急地向过埠派出所报案称
自己未拔钥匙的摩托车
停至马路边被人偷走
接到报案后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
经办案民警分析研判
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
在刑侦大队和网安大队的共同协助下
次日,在上犹县营前镇将串至金坑乡
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
经调查
嫌疑人王某某经过该路段时
发现了这辆未拔钥匙的摩托车
由于四周无人
便在旁边徘徊了一会儿
见无人来骑便动了歪心思
盘算着将车“骑走”过段时间卖钱
目前
嫌疑人王某某已被过埠派出所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核发:何昭鸿
审稿:张明聪
编辑:宣传股
来源:过埠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