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问题起纠纷
联合调解化矛盾
近日,崇义县公安局长龙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一村民王某红因土地归属问题与王某海产生纠纷,王某海用石头将路的右侧堵住,导致王某红车辆无法通过,双方情绪激动,遂请求派出所处理。
接警后,值班民辅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迅速稳定双方情绪,同时立即组织双方代表到村委会进行调解,经过民警与村干部近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下协议,同时双方对民警为民服务、耐心细致、高效敬业的工作态度也表示非常满意及肯定。
围墙修建起纠纷
联合处理促和谐
10月9日14时许,崇义县公安局文英派出所社区民警通过自主摸排发现,辖区村民郑某胜因修建屋边围墙与邻居郑某德产生土地纠纷,郑某德认为郑某胜修建的围墙占到了其土地,遂阻碍郑某胜动工,双方因此发生口角争执。
为了和谐邻里关系,妥善解决该纠纷,民警立即联合乡政府、村委会共同入户调解。民警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并积极查看现场,寻求妥善的处理方法。在找准双方核心矛盾后,民警细致地向双方讲述了“六尺巷”的典故和《民法典》中涉及相邻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就现实情况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劝导双方各退一步,以和为贵。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书。
小区养狗引纠纷
联合调解巧化解
10月11日,崇义县公安局横水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走访一小区时,物业经理反映称居民袁女士家中两只宠物犬饲养于阳台,气味极大,且频繁发出吠叫声,给邻居一家带来了不小的困扰。物业表示,曾多次尝试与袁女士沟通,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得知情况后,社区民警迅速联系网格单位工作人员及社区网格员一同前往现场进行调解。经社区民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养犬人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不得扰民的法律规定后,袁女士承诺将宠物犬放到室内饲养,并表示会加强训练和管理,减少其吠叫。随后物业经理也对社区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
土地纠纷财产损
联合调解不“草率”
10月11日上午9时许,崇义县公安局扬眉派出所接辖区村民叶某某报警称,因与本组村民朱某某存在土地纠纷,朱某某便将其今年种植的8棵木梓树苗损坏,二人争执不下,遂请求民警处理。
接警后,扬眉派出所民辅警立即出警,并协同扬眉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村干部共同了解情况。经询问得知具体情况后,鉴于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且符合法律规定。于10月11日上午,扬眉派出所民辅警联合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干部,组织双方开展调解。经派出所民辅警以案说法,以理开导,以情劝解,双方就民事赔偿等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书并握手言和。
群众利益无小事
一枝一叶总关情
崇义公安
争做群众身边靠得住的贴心人
用一件件小事
架起警民连心桥
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核发:何昭鸿
审稿:张明聪
编辑:宣传股
来源:扬眉派出所、长龙派出所、横水派出所、文英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