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没有你们我都不知道怎么熬过这段时间,前段时间孤困儿童服务团还给发了米、面、牛奶、油,苗苗的情绪也一天天在变好,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表示对你们的感谢了!”2024年10月10日上午,莒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左银燕、县妇联副主席聂卉等一行人再次来到苗苗家,爷爷王山激动地对他们说道。
时间回溯到2023年5月4日,王山像往常一样在莒南县坪上镇的大山路路边摆摊卖樱桃。然而,当天前来帮忙的继子张兵和儿媳李霞因突如其来的车祸,导致重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肇事者梁虎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梁虎因家庭经济困难,根本无力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肇事车辆只有交强险,除此之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法做出相应的赔偿。
张兵和李霞有一个三岁的女儿,本是令人羡慕的幸福家庭。张兵从事装修工作,是家庭经济支柱,李霞则在家照顾孩子。然而,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这个家庭支离破碎。孩子未来的成长和教育是一个大难题。雪上加霜的是,王山因身体不好,无法干体力活,只能跟着装修队打零工,报酬不仅支付不及时,工作也不稳定。老伴又患有心脏病,经常住院,长年吃药。
如何缓解眼前的经济困境,抚养苗苗长大成人,难题摆在了年迈的老两口面前。
莒南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苗苗的情况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将案件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在对苗苗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认为苗苗属于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应当给予救助。随后,莒南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与临沂市检察院联合推进,成功为苗苗申请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与经济困难相比,苗苗的心理健康更让人担心。原本活泼开朗的苗苗变得胆小、沉默。苗苗的变化,让王山老两口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也让承办检察官忧心不已。
为了进一步给苗苗进行更好的帮扶,帮助苗苗从阴影中走出来,莒南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依托莒南县检察院“壹心工作站”司法救助平台,及时与县妇联、县民政局、县关工委联系沟通,多方合力对苗苗进行生活、学习和心理上的帮扶。
同时,县妇联结合“爱心妈妈”结对关爱行动,为苗苗结对了一位“爱心妈妈”。此外,莒南县孤困儿童服务团不仅给苗苗及其爷爷奶奶送去了物质上的帮助,还给其进行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苗苗逐渐从孤僻中走了出来,重新变得活泼开朗、积极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