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等文件的相关精神,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果和质量,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于11月25日举办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培训会。朝阳区司法局副局长邸静出席培训会并讲话,区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以及100家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事务所的246名律师代表参加了培训。邸静同志就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法律援助为民初心。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在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中体现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将其内化为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的源源动力,为推动法治进程和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进一步深化打造朝阳区法律援助民心品牌。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把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关键环节。要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规范法律援助行为、提升专业素能、打造群众满意法律服务的有效途径,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车莹从法律援助的概念、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问题、如何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三个方面为在场律师进行了详细分析与讲解。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的张丹律师与北京濮业律师事务所焦岭律师分别围绕民事案件质量评估规则、刑事案件质量评估规则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重点讲解律师案件办理、卷宗整理过程中容易产生的问题和漏洞,并就办案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与在场律师进行了交流探讨。与会律师纷纷表示,培训内容感染力强、重点突出,尤其是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律师们对《案件质量评估规则》的困惑之处以及律师在案件办理、归档中遇到的问题。
来源:朝阳普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