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发现有涉渔船只违法违规的
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
积极向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举报
一旦经查证属实
且由负责调查处理的渔业主管部门
作出处理决定后
举报人可在15个工作日内
自愿提出申请兑现举报奖金
最高奖励3000元
记者从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海洋行政执法大队了解到,自“海上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来,市、县(区)两级渔业执法队一边是“严查、严打、严管”高压打击态势重点打击和震慑海上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建立举报机制,全方位、无死角开展涉渔领域海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守牢渔业安全生产底线。
根据举报奖励机制,即日起发现有以下五类违规违法行为的,均可举报获得奖励:船总长超过12米以上的涉渔“三无”船(筏);渔船网具超载;随船携带禁用渔具;禁渔期禁渔线内从事非法捕捞或收购、转载违禁渔获物;渔港水域内船舶违规排放油污水。
按以上行为设5档举报奖励标准,分别为300元、500元、1000元、1500元、3000元。
该负责人表示,留下联系方式便于执法部门能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有时也会根据案件调查工作需要,征得举报人同意后,邀请其协助调查。“我们会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对举报人个人信息的保护。”
据介绍,群众可以实名或者匿名进行举报。实名举报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奖励诉求的,应当提供能够辨识其举报人身份的信息。
希望能提高警惕
一旦发现一定要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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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新闻传媒中心整合编辑
记者:陈斌娜
通讯员:方赛儿
编辑/一审:钱汶华
二审: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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