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交融感化人,息诉止纷护和谐!来看杭锦后旗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梁云燕的调解事迹

文摘   2024-12-06 14:39   内蒙古  

在杭锦后旗“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调解特邀调解员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调解员,政协委员梁云燕就是其中的一员。她以法为尺,以理为据,以情为媒,以心换心,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依法调解,情理交融的守护者

梁云燕在调解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调解的原则,同时注重情理结合。她善于用老百姓的语言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充分运用法律、道理和情感进行沟通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她不仅解决矛盾纠纷,更注重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使双方能够真正达成和解。例如,2023年调解的一起邻里纠纷案,事情起因是清真寺进行改造,工程完工后造成清真寺后杨某房屋采光不良、污水倒流问题,双方私下多次协商解决均未果,杨某因此向有关部门反映。梁云燕知道案情后,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多次与双方协商沟通。起初,双方站在各自立场互不相让,为了使矛盾得到化解,梁云燕不停在双方当事人中奔波,又邀请双方面对面反复释法明理,用心用力帮助双方进一步厘清法律关系,制定调解方案,从客观公正角度分析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等。经过反复协调,双方当事人终于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申请人清真寺以双方商定的价格购买申请人杨某的房产,房屋价款分期给付。

协议达成后,梁云燕建议双方共同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法院驻矛调中心法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现场出具民事裁定书予以确认。

该纠纷的成功调解,是杭锦后旗“政协+法院”多元化解机制并汇聚各方力量共同多元化解纠纷的具体实践,为诉源治理、民族团结进步树立了典范,获评全区“政协+法院”典型案例

普法宣传,提升素养的播种者

梁云燕深知法治宣传的重要性,始终把法治教育贯穿于调解工作的全过程。在调解过程中,她注重向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同时还主动投身于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参加进社区、进广场、进宗教场所的法治宣传活动,如在宗教活动场所举办“普法进宗教 法治润民心”宣传活动,在全旗民族团结政策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法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展开普法,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在她的努力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心系群众,无私奉献的践行者

梁云燕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她用心倾听群众的呼声,用情解决群众的困难,对待每一起案件都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和精力。她深知调解工作不仅仅是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更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因此,在调解过程中她始终保持着耐心、细致、热情的工作态度,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梁云燕满怀信心,表示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继续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

供稿:杭锦后旗政协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
宣传政协工作,服务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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