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2014),保健食品为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药品:主要用于治疗疾病、缓解症状或改善病患的健康状况。针对特定疾病或症状,经过临床试验验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保健食品,其实是一种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的特殊“食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人们之所以将保健食品与药品混为一谈,其实是混淆了“保健”和“治疗”的概念。通俗来讲,药品是以治疗为目的,用于治疗疾病的物质。保健食品只是起到辅助调节作用,不能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是一种人体功能调节剂、营养补充剂。我们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也不能替代药品!若您身体抱恙,一定要及时就医用药,切勿自行服用保健食品而延误了病情。我国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备案制度。经注册备案许可的保健食品,准许使用保健食品标志。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应前往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场所,购买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注册号或备案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产品注册或备案信息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核对产品批号和功能声称是否存在虚假、套用等问题,同时应注意产品厂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功效和成分等关键信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
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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