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有关规定,对招用了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县人社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并按规定为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在我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企业自主申报、县人社局资料审核,2024年共有灵台县艺佳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的14名就业困难人员和44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拟给予19家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合计372760.86元。现将符合社保补贴的企业及吸纳人员、补贴金额等情况面向社会各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9日,共7天。
监督电话:0933-3622306 0933-3621616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县就业中心
制作:灵台县人社局
监制:刘 军
审核:曹昱华
编辑:杜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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