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企业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公告
文摘
2025-01-13 17:59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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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打造“技能甘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灵台县人社局结合“三抓三促”和“援企稳岗、服务千企”行动,深化联系服务企业制度,鼓励各类企业根据企业生产和技术创新需要,组织职工开展通用素质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全面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企业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全县范围内注册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劳动年龄内新录用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未就业退役军人、距刑满释放一年内和社区矫正人员)等六类人员。
各类企业、单位向县人社局申报培训计划,县人社局对培训内容、培训资质等内容审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自行或委托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企业通用素质培训、职工岗前培训课时为40课时,培训补贴标准300元/人;其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80%执行,给与A类1200元/人、B类960元/人、C类800元/人、D类480元/人,A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20课时(每课时45分钟,下同),B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00课时,C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80课时,D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60课时。
意向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携带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报名申请表及企业职工花名册)前往县人社局报名(505室)。联系电话:0933-362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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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就业中心
制作:灵台县人社局
监制:刘 军
审核:曹昱华
编辑:王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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