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表:灵台县2024年企业拟享受稳岗返还公示表(第四批)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8日起到1月14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3-3621893
通讯地址:灵台县溪河南路253号
邮编:744400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
来源:县社保中心
制作:灵台县人社局
监制:刘 军
审核:胡金红
编辑:王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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