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永润煤基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第四批)拟享受稳岗返还情况的公示

文摘   2025-01-08 17:59   甘肃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6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县人社局按照省市县文件政策规定,通过摸底核查、数据比对、单位申报的方式对我县2023年参保缴费的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筛查、审核,甘肃永润煤基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等8户参保单位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映,我们将及时受理,按规定进行核查。

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表:灵台县2024年企业拟享受稳岗返还公示表(第四批)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8日起到1月14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3-3621893     

通讯地址:灵台县溪河南路253号

邮编:744400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




来源:县社保中心

制作:灵台县人社局

监制:刘  军

审核:胡金红

编辑:王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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