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及交通安全倡议书

文摘   2024-10-24 18:17   山东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朋友们:

近年来,有不少家长购买三轮车、四轮电动车作为接送学生的交通工具,市场上大部分三轮车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无法登记挂牌。这些违规机动三轮车的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均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能上道路行驶。同时,有的家长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驾驶技术能力、交通通行规则、紧急情况处置反应、文明交通安全意识等方面有明显欠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报废车、非法改装、拼装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突出,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反映强烈,尤其是部分车辆属于“无牌无证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给受害家庭带来难以承受之痛。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我们在此提醒您:

一、家长要主动了解机动三轮车属性,确保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杜绝使用拼装改装车辆。要主动到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确保牌证齐全再出行。

二、家长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谨慎慢行。有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有辅道的走辅道)、不驾驶无号牌、报废车、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接送学生,不闯红灯、不斜穿马路、不逆向行驶、不酒后驾驶。

三、城市道路车流量较大、人车密集、路口多,农村道路坡陡弯急、临水临崖多,驾车上路行驶时,要做到一等、二看、三通过,安全文明出行。

四、除载客三轮车最多允许载客2人外,其他载货三轮车、轻便三轮车均不得载人。根据近年来亡人交通事故分析,三轮车违法载人上路行驶是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高风险隐患,每个交通参与者都要高度重视和警惕。请家长朋友们在驾驶车辆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一次只搭载一人,不人货(物)混载。

家长朋友们,为了您和孩子的生命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美满,为了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我们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主动抵制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乱穿行等违法行为,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做到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交通安全倡议书


各位同学、家长:

你们好!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是学校、老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心愿。随着社会的发展,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给受害者本人、给一个个家庭带来无尽的伤害。为了确保孩子们的出行平安,现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做到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莫抢行”。

二、步行时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靠右行走,注意避让过往车辆;横穿马路、过十字路口时要走斑马线并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通行。

三、学生骑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 骑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 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均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帽带。骑车、走路时要集中注意力,避开车辆盲区,被车辆驾驶员看见才安全。

四、乘坐汽车时要坐后排,系好安全带。要乘坐车况良好、手续齐全的车辆,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校车,乘坐公交车、校车时要排队候车,有序上下车。

五、家长在接送学生上下学时,要将车辆停放在学校周边停车场、停车位。上、放学高峰期,要做到即停即走,如遇拥堵,请按道行驶,依次通行,服从现场交警指挥。上、下车时要向后观察,从右侧车门上、下车。

六、家长是孩子的榜样,要时刻做孩子的楷模,身体力行、率先垂范,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同时,家长也要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给孩子讲解相关交通安全知识,提升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孩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

文明之城需要文明之行,每一位同学及家长都应成为城市文明的倡导者、践行者。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携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孩子的平安健康成长!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文字:学校政教处

编辑、一审:赵东明

二审:韩化超

三审: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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