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建设中涉外法律服务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督办会暨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在南京举行。省人大为何要督办这条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护航企业更好扬帆共建“一带一路”,与会的江苏各级人大代表提出了哪些建议意见?
随着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出海”已成为我国不少光伏企业的主动选择。今年初,江苏省人代会上,省人大代表、无锡隆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朝辉针对目前江苏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旺盛需求和涉外律师服务能力不足间的矛盾,提出多措并举加强涉外律师的培养、管理和培训,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型律所建立海外分支机构等建议。
杨朝辉说:“省司法厅、省法院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多次与我联系,6月初还来到无锡与我进行面对面沟通和交流。我对建议的处理答复过程感到非常满意。作为一家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江苏民营企业,我们因此增强了走出去的信心和底气,这也将反过来进一步促进江苏民营经济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优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江苏省司法厅表示,将充分发挥协同培养基地的作用,完善分类分级涉外律师培养机制;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着力打造一支涵盖多语种、细分专业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专业队伍,以期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团队。
江苏省法院则强调,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双向交流,提出建立健全挂职学者、法律研修学者及法律实习生制度,旨在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既具备专业知识又拥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法治人才,适应日益增长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
据南京海关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江苏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1.82万亿元、同比增长11.3%,拉动全省进出口增速4.8个百分点,占比达44.1%、较去年同期提升1.4个百分点。江苏“出海”成绩有目共睹,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合法权益的现实能力需要日益增强。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我省作为外向型经济大省的特点及社会法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薛济民建议,应精准定位地方立法在完善涉外法治体系中的角色,将深化对外开放过程中迫切需要而国家层面难以统一规划的法规项目,纳入地方立法工作日程,以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效能与作用。
同时,应充分利用自贸区的平台优势,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通过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实践经验,推动行政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贸易便利化及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制度创新,为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坚实的法治支撑。
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刘伟重点关注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建设问题。他建议,省、市人才办应将涉外律师的培养工作纳入相应的人才培养项目之中,并与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常规实施的培养计划有机融合,共同构建起一个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
此外,针对涉外律师人才评价与认定体系的完善,他提出以下两点建议:“首先,建议分批次进行人才认定与评价,既认定一批专家型人才,也选拔一批后备型人才,以形成人才梯队。其次,建议根据涉外律师的专业领域进行细分评价。鉴于涉外律师工作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如有的擅长投资并购,有的精通知识产权业务,因此,对涉外律师的专业化分工应进一步精细化,以确保评价与认定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省人大代表、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主任曹立志还提出,加强海事法院建设及海事律师培养:“江苏地处江海交汇之地,海岸线长,海事案件频发。南京海事法院是全国第11家海事法院,虽已有4家派出法庭,但仍需深化海事律师的专业培养。海事诉讼与普通诉讼差异显著,需建立长效、有效的培养机制,以提升海事律师的专业素养与声誉。”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对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省法院在办理代表建议、推进涉外法律服务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以更强责任担当坚决扛起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使命任务,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供给体系,推动形成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以更实工作举措持续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各方作用,持续跟踪办理情况,系统梳理代表建议,推动深化相关领域改革,促进工作质效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