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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马丁
冬意愈浓,
期末将近,
同学们是否蓄势待发?
“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而不立”,
为树立优良学风,
营造诚信氛围,
华小工向各位同学发出
“诚信考试,杜绝作弊”的倡议,
让我们以诚实之心面对挑战,
展现Ecuplers的真实学识!
请阅读以下关于考试违纪作弊相关规定,
划出哪些事不能做,
牢记于心!
《华东政法大学学生管理办法(试行)》
(华政办〔2022〕142号)
第二十六条 学校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予以标注。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应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可以对该课程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学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学分,学校予以记录。
第二十八条 学校开展学生诚信教育,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按规定对其获得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等作出限制。
第六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华东政法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
(华政办〔2017〕288号)
第二十三条 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五条 违反考试考场纪律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在考试、考查中作弊的,给予记过处分;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华政办〔2017〕313号)
第五章 考场纪律(摘录)
第三十一条 学生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监考人员应给予口头警告并纠正:
(一)未按考场规则或监考人员要求就座者;
(二)至发试卷时仍未按监考人员要求将书包、复习资料、手机等携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者;
(三)未交卷随意离开座位起立或走动者;
(四)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拿用他人的文具或计算器者;
(五)考试中企图偷看他人试卷者;
(六)交卷后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者;
第三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构成违反考场纪律:
(一)违反上一条任何一项,且拒不改正或重犯者;
(二)他人强拿自己的答卷或草稿纸未加拒绝或未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者;
(三)开卷考试中借用他人的笔记、考试材料或使用非允许的资料者;
(四)擅自将试卷带离考场者;
(五)其他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者。
第三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构成作弊:
(一)闭卷考试中以任何形式持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信息(不论是否翻阅、偷听);
(二)考试过程中以任何形式传接或告知与考试课程相关的内容,或窥视他人试卷、草稿纸,或为他人提供窥视条件;
(三)开考后仍将各类通讯设备、智能穿戴设备等放在身上、身边者(不论是否内含与考试相关内容);
(四)同场考试中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且受到监考人员二次口头警告者;
(五)有其他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者。
第三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构成严重作弊:
(一)由他人代考、替他人参加考试者;
(二)组织作弊者;
(三)使用通讯设备或智能穿戴设备或其它器材实施作弊者;
(四)窃取考试试题者;
第三十五条 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认定相关考生构成考试作弊: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或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者;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者;
第三十六条 学生有违反考场纪律、作弊或严重作弊行为者,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必修课程可补考、重修或重选,选修课程可重修或重选。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考试违纪处分典型案例
最后,华小工给大家三点考试建议
01
勤奋努力,认真备考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请同学们合理安排复习时间,科学制定复习计划,及时查漏补缺;构建合理知识体系,提高复习效率,凭借自身硬实力斩获优异成绩。
02
劳逸结合,自信迎考
“行者常至,为者常成”,请同学们以平和自信的心态对待考试,沉着冷静备考;保持健康生活作息,关注自身情绪变化,及时排解调节压力,以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迎接考试。
03
遵守考纪,诚信赴考
“信者,行之基也”,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考试规定,端正考试态度,配合监考老师指示,自觉做到诚信考试;相互监督,坚决抵制一切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共同维护公正文明的考试风气!
预祝大家期末考试都能取得好成绩!
华政学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