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致说案|47岁博导被高校开除,投诉遭卡人事档案反被索赔百万,应诉时遭校干部找人截车威胁;校方:组织打人者将调岗

文摘   2024-06-13 15:34   陕西  


2024.06

众致说案

FOCUS ON CASES

刘东晨







47岁的河北某高校原教授、博士生导师姚颖悟不明白,他因涉嫌胁迫、殴打学生被学校开除,但校干部刘某因找人威胁他,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后,却转任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主任。


被索百万——


警方称调解书不合法,校方开除他卡人事关系——被开除后网络举报,校方以“侵犯名誉权”索赔百万

  姚颖悟曾在河北某高校(天津校区)任教13年,因被学生投诉,于2020年12月7日被学校给予开除处分。对此,姚颖悟不服,认为河北某高校认定他胁迫、殴打学生有误,开除程序违规,在向河北省教育厅申诉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两审均驳回其诉请。

  姚颖悟说,他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他从未胁迫过学生,也未殴打过学生。面对学校的处分、法院的判决,他选择通过网络、信访等方式投诉,但一直没有结果。

  姚颖悟说,他认为一方面学校开除决定不合理,另一方面不给他办理离职手续等,还将他的人事档案以及十多年的实验室研究资料等扣留,导致其无法前往其他高校任教,也无法入职任何公司等,“直到今天,我的人事关系都没转出来。”

  2024年1月3日,姚颖悟收到了天津北辰法院《传票》,案由为“名誉权纠纷”。他说,学校因他在网络投诉,向他索赔100万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被人威胁?——


休庭后驾车返家遭人截停车——“这回打你是轻的,明天我搞你全家”


  2024年1月11日,姚颖悟称自己在参加法院庭审后,驾车回家途中被一车辆别停,遭对方言语威胁及殴打。

  据行车记录仪显示,1月11日上午11时52分,姚颖悟的车停在道路上,在其车辆左前方停有一辆私家车。音频显示,一男子对姚颖悟不断言语辱骂,并威胁道:“告诉你,这回打你是轻的,明天我搞你全家。知道该怎么做了吗?”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音频中,疑似双方有肢体冲突,姚颖悟不断求饶。

  姚颖悟说,他不认识威胁他的人,遂向警方报案,“我感到后怕,没想到光天化日下,自己会遭到殴打。”


警方调查——


“截车打人”幕后指使者为相关高校一干部——涉案4人被行政拘留3至5日


  3月18日,天津公安北辰分局对与“截车打人”事件相关的4人行政拘留3至5日。其中,指使此事的为河北某高校人力资源处人事综合服务科科长刘某。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刘某因工作琐事对姚颖悟产生不满,伙同徐某伺机寻找他人对姚颖悟进行威胁。2024年1月11日11时许,经徐某指使,姜某伙同侯某在福盈路将姚颖悟的汽车截停,下车后对其口头言语及肢体动作威胁。现决定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其余3人拘留3日至5日不等。

  姚颖悟说,刘某是河北某高校安排全权处理他相关事件的负责人之一。


法院判决——


被除名教授侵犯校方名誉权,向校方书面道歉,赔偿1000元——“人事档案被卡了3年,却说我侵犯名誉权”


  3月25日,天津北辰法院判决,要求姚颖悟停止侵害原告河北某高校名誉权的行为,不再继续发布侵权文章;向河北某高校书面道歉;赔偿河北某高校经济损失1000元。

  姚颖悟说,他不服,向法院提出上诉,“我的人事档案被学校卡了3年,社保等断缴了3年,至今无法入职其他单位,也无法自行缴纳社保,如今却说是我侵犯学校的名誉权,我不服。”

  对此,3月18日一份河北某高校赵姓副校长与姚颖悟的通话录音显示,赵某说“档案我可以给你放。档案问题怎么解决,咱们可以协商协商。我想跟你一揽子来解决相关的问题,”姚颖悟说,赵某想让他道歉,但他拒绝了。


凭啥任命?——


“截车打人”幕后指使者转任校组织部党校办主任——“我因涉嫌打人被开除,他组织威胁人却升职了”


  4月底,有老师向姚颖悟提供了一份4月9日的《河北某高校委员会任免通知》,其中显示,刘某任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主任(正科级),不再担任人力资源处人事综合服务科科长职务。

  姚颖悟说,尽管从职级看都属于正科级,但行政岗到党委,属于重用。校内的前同事告诉他,刘某如今负责学校从严治党与党纪教育等工作,对此,他不解道,“我涉嫌打人,被学校开除教职,为什么他组织社会人员威胁我被证实了,还能继续任职?”“他从行政拘留结束到转任,仅过了不到20天。”这件事明显是“双标”处理。


相关回应——


刘某得知媒体采访后,直言“打错了”随即挂断电话——校党委负责人:人事档案被卡一事有误,刘某不会转任,将调岗


  5月2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刘某,对方在得知媒体采访后,直言“打错了”,随即挂断电话。

  同日,关于刘某组织威胁姚颖悟后转任党校办主任等问题,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河北某高校校党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得知媒体采访后,称要给学生办理事项挂断电话。

  关于姚颖悟称自己人事档案被卡3年等问题。记者联系到涉事学校人事综合服务科,工作人员表示,需要了解情况后回复。

  记者联系到校党委书记韩某,他表示,姚颖悟的事比较复杂,和学校一直在打官司,等近期法院二审判决,学校可能会正常通报此事。

  关于姚颖悟称被学校卡人事档案一事,韩书记说,“这个应该是没有问题,这个是有误的,他自己的这件事可能自己没搞太清楚。”

  关于刘某组织人员威胁姚颖悟后转任党校办主任一事,韩书记表示,确实有此事,学校安排刘某负责和姚颖悟打官司的事宜,中间两人可能有一些私人问题,刘某组织人威胁了姚颖悟,“我们得到公安的情况反馈后,召开了常委会,对刘某进行了处理,他的岗位(党校办主任)即将调离,不可能升任。”当时,刘某与姚颖悟发生冲突时,已调到了组织部,学校已经准备给刘某调岗了,“他会调到一个不太重要的岗位。”

  另据大皖新闻报道,校党委宣传部值班工作人员说,"这个都是有前因后果的,现在姚颖悟的事还涉及到民事案件,涉及到很多问题,不能把某一件事单独拿过来(回应)。"该工作人员表示,在终审结束后会作出统一全面的答复。



律师观点——


校方开除教授后,应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刘某被行拘后转任,不符合高校领导人任用标准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清华大学陕西校友会法律顾问、知名公益律师刘东晨说,教授姚某被开除后,若校方始终卡着人事档案,违反了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19条规定:“聘用合同解除后,单位和个人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无聘用关系职工的人事档案;个人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如果教授姚某因校方拒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导致其无法到其他单位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可向有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主张相关权利。

  关于校干部组织社会人员威胁他人。刘东晨说,本案中,从刘某策划、组织用言语、肢体等对他人进行威胁的情节轻重来看,刘某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警方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与其治安违法行为相当,行政处罚合理。

  刘某转任是否合理?刘东晨认为,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2017年1月13日发布的《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选拔领导干部标准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被选拔干部应当能够“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显然,才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刘某被任命为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应该不符合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的任用标准。

  姚颖悟称遭遇校方“双标”处理,其质疑是否合理?刘东晨表示,刘某被行政拘留,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主体是公安机关;刘某转任,依据的是《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行为主体是河北某高校。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职务提拔,与教授姚某因涉嫌打学生等被开除属于不同性质的事情,但校方对刘某和姚某的处置明显反差强烈,确实容易与公众朴素的公正观念相冲突。

文章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评论律师简介

  刘东晨,男,1968年出生,现为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文学、法学双学士学位,香港大学普通法班肄业。西安工程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陕西科技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法律导师。

      现任清华大学陕西校友会理事、常年法律顾问;陕西师范大学干部培训学院、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发展学院常年法律顾问;西安市看守所常年法律顾问;佛坪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曾为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学院无罪辩护中心主任。曾任陕西雅荷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其他荣誉:清华大学简松年奖学金;清华大学体育优胜奖、清华大学武协散打队散打教练;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武术协会颁发的武术叁段;全国省市各大报纸刊物发表武术论文、散文、诗歌、小说等近百篇,获各类奖项十余次。

    主要专业方向:公司法与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与房地产开发,民刑交叉重大疑难案件。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是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于2010年依法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新建国大厦二层、三层、欣心家园一层、二层。拥有办公面积近万余平方米,设立独立办公室100余间,设有独立的会议室、党建办公室、模拟法庭、律师培训学院、律师活动室等,办公环境优越、设施设备齐全。本所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共计500 余人。同时,已经在汉中、西咸、榆林、港务区、太白等地区设立分所,并拟在海南、兰州、太原、郑州、北海等地设立分所,另在北二环东段欣心家园设立众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众致刑事案件研究中心、众致党群活动室、众致茶休厅等研究机构。业务范围和办公面积不断扩大。


大道不孤、众行致远,全体众致人将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法律技巧、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素养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水准的法律服务。面向未来,众致人将矢志不渝,以创建大西北法律服务领袖品牌为使命,致力成为最值得客户信赖、极具竞争力,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全国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新建国大厦二层、三层

负责人:同志杰 电话:029 -81613201


陕西众致刑事案件研究中心、众致党群活动室、众致律师·茶休厅: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欣心家园一层、二层

负责人:同志杰 电话:029- 81613201


陕西众致(太白)律师事务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东大街27号

负责人:段富军 


陕西众致(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地址:西安市西咸新区三桥地铁口万象城D座42915室

负责人:梁文俊 


陕西众致(国际港务区)律师事务所:

地址: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C座905室

负责人:辛平 


陕西众致(汉中)律师事务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西建大厦4层

负责人:王嘉 


陕西众致(榆林)律师事务所: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开发区兴达路1号榆阳检察大楼三楼西区

负责人:张向军


陕西众致(淳化)律师事务所:

淳化县南新路12号

负责人:詹蔚


陕西众致(韩城)律师事务所:

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东段锦绣家园南门往东50米

负责人:薛盼


陕西众致(蓝田)律师事务所:

蓝田县蓝关街办县门街

负责人:胡登飞


陕西众致(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翰林大厦A座2101

负责人:杨雷


陕西众致(华阴)律师事务所

华阴市国税局对面华泰二小区南侧

负责人:王林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秉承\x26quot;诚信、专业、高效、团结\x26quot;的律师精神,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法律技巧、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致力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