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7期】杨村第十中学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小升初补录及转学补录工作通知

文摘   2024-08-20 14:05   天津  

【重要通知】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符合入学、转学政策规定,杨村第十中学小升初补录及转学(七升八、八升九年级)补录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4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办理地点



杨村第十中学二楼教务处

三、小升初补报名需要准备的材料



小升初需准备的材料,请参照“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十中学”微信公众号【第1143期】杨村第十中学2024年小升初招生简章及八、九年级中途转学工作安排,按相应要求准备。

  

四、八、九年级转学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1.武清区户籍(含蓝印户籍)、武清区学籍的学生:


(1)杨村第十中学所属服务区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

(2)杨村第十中学服务区的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产证等)。

(3)原学校打印的加盖公章的区内转学联系表。

 注:区内中途转学登记仅办理在本学段内因自有房产住址或户籍变更提出的转学需求,其他情形不予办理。

2.武清区户籍(含蓝印户籍)、外省(或天津市其他区)学籍学生:

(1)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

(2)服务区的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产证等)。

(3)学生的全国学籍号(G或L+18位数字)。

3.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必须是学生的父亲或母亲。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应在同一户口簿上;如果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能够证明“父子”或“母子”且有实际抚养关系的其他证明资料。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在我区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在我区无房产的需提供与居住证标注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至少要有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原则要求已经缴纳6个月及以上且在入学或转学登记当月必须已经缴纳。
(6)学生的全国学籍号。

  说明:意安广场、云河PARK(爱缘广场):户籍须迁至此房产,且父母双方均提供武清区范围内唯一房产证明。

五、温馨提示

1.所有报名学生家长要保证所验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否则责任自负。

2.学生审验证件时需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为减少家长排队等待时间,需提前自备复印件。

复印件包括:

(1)具有武清户籍的学生需提交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页以及房产证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提交居住证、房产证(或租赁证明)、户口本、社保缴费证明、务工证复印件。

3.是否符合转学条件或小升初录取条件以线下验证为准。

4.请家长随时关注杨村十中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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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   娜

  审核|张立刚  

签发|齐思强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十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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