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位于江西省东南边陲,因“掘地得金、金为瑞”而得名。
唐天佑元年(904年)置瑞金监,南唐保大十一年(953年)升监为县,至今已有一千多年历史。
1931年11月—1934年10月为苏维埃中央政府直属县,并改名“瑞京”,1949年8月解放,1994年5月撤县设市。
全市总面积2441.4平方公里,下辖10个乡7个镇,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人口71万,2020年实现生产总值174.69亿元。
瑞金被誉为红色故都、共和国摇篮,同时也是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始发祥地、党和国家初心使命的重要起源地。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于1979年恢复重建,作为人民检察制度发祥地的检察机关,一直得到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2006年4月新办公办案大楼建成启用,现有办公、办案用房6000余平方米。
现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和检察官培训中心(为隶属检察院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核定政法专项编制41个(现空编6个),机关工勤编1个,事业编2个,共44个编制。现实有干警38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5人,检察辅助人员13人,司法行政人员5人,司法警察2人,事业编2人,工勤编1人。队伍年龄结构情况:35周岁以下干警17人,36-50岁干警14人,51-60岁以上干警7人,平均年龄35.53岁。学历结构情况:研究生5人、大学本科32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全院干警总数的97.4%。领导核定职数7名,现有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1名,院领导平均年龄39.8岁。近年来,瑞金市检察院在市委和赣州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忠诚使命、根植人民、依法履职、奋争一流”的目标定位,践行“瑞心持正,笃检惟民”的院训,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积极推动瑞金检察工作勇争先、作示范、站前列,为助推瑞金打造“两地五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社会主义现代化瑞金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瑞金市检察院蝉联全省文明单位、获评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打造的“新时代红都青骑兵”获评“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将苏区检察光荣传统镌刻在基因里,传承在办案中》获评“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十佳事例”,12个案件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优秀案件)、参考性案例,其中全国典型案例3个,多次获评全市检察机关考核先进单位、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称号。院训含义:
祥瑞和谐,公平公正——既是瑞金检察的价值追求,也是对瑞金检察人司法的要求
笃行检察,一心为民——履行检察职能是瑞金检察的责任担当,司法为民是瑞金检察人的初心使命
含“瑞”、“检”二字,意为“瑞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