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为开着心爱的车
运输香烟就能月入上万
然而……
案情简介
余某某系货车司机,经营一部轻型厢式货车。2024年1月受他人委托,在明知运输的货物是走私烟叶的情况下,为获取私利,仍帮助他人运输走私烟叶。2024年3月,余某某再次帮助上家运输香烟时,被瑞金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查获。
经鉴定,余某某运输的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价值213万余元。
处理结果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余某某违反国家专卖管理法规,明知他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自己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仍为他人提供烟草专卖品运输服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余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检察官提醒
烟草是国家严格控制的专卖品,其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都由专门机构负责,未取得有关许可非法经营烟草制品将可能涉嫌犯罪,检察官提醒您,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运输的单位或者个人,都需要获得烟草部门的许可,切莫贪图非法利益,无视法律法规,终会害人害
法条链接
THE END
编校:杨 巧
审校:胡明楠
审核:刘耀明
监制:杨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