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夫妻“断供”房贷被告上法院,法官出手了......

时事   2024-12-17 18:00   广东  

“感谢法官,为我们争取到个性化分期还款方案,解了我们一家的燃眉之急!”近日,江城区法院金融(速裁)组法官谢丽丹收到当事人庄某送来的锦旗。


庄某、庞某夫妻俩因购房所需,于2012年10月与某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约定借款28.9万元,每月偿还2100余元,同时约定还款利息及期限等。合同签订后,二人按约定偿还房屋贷款。


近几年,庄某在经济上出现困难,导致无法按时足额偿还房贷,银行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二人偿还全部欠款本息及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


收案后,承办法官谢丽丹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确,遂第一时间联系原告核实案情,并致电庄某、庞某,从金融类案件判例着手,从情理法等多方面对二人释法答疑。


庄某、庞某也道出了他们的困难,表示现阶段无法按约定月供金额还款,希望能降低每月的还款本息。银行则称,由于二人多次未足额还款导致逾期,银行内部无法审批降低分期金额,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困局。




为打破僵局,承办法官多次劝说银行,要综合考虑客户因家庭困难导致无法足额还款但有主动还款意愿的情况,建议银行结合客户实际,为其匹配个性化分期还款方案,让二人顺利还款。这样既能减少银行损失,又可以留住客户。

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个性化还款调解协议,银行同意庄某、庞某对尚欠本息15万余元分97期偿还,并根据二人当前的经济情况,允许前24期每期偿还1200元,第25期至96期每期偿还2000余元,最后一期还清尚欠的全部欠款本息。至此,一场“断供”纠纷顺利化解,银行债权得到保障,供房者也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来源|阳江日报(记者/费先霞 通讯员/叶光遍 洪倚健)

编辑|何朋键

校对 | 颜振勇

审核 | 张健青

终审 | 黄   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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