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小事】“五顾”农家 打通邻里“堵心墙”

政务   2024-10-17 17:26   云南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和睦相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实际生活相处中,邻里之间会产生矛盾和摩擦,甚至演变为打架斗殴,长此以往会给双方家庭带来很多不便。


近日,开远法院执行法官“五顾”农家,成功执结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从大打出手、对薄公堂到握手言和,成功修复邻里情。



案情回顾

家住开远羊街乡的李某(化名)与王某(化名)既是亲戚、又是邻居,各有自建房屋,背靠相邻,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积怨已久。


2022年8月王某发现自家厨房抽油烟机出口被塑料袋堵上,与李某大儿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王某用砖头砸伤李某大儿子,事后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各项损失1万6千余元。


2023年8月,王某一家又以相邻关系纠纷为由将李某一家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拆除双方相邻的下水道障碍,拆除私自搭建在王某家围墙上的彩钢瓦,对围墙不足30厘米处进行整改。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进行整改,2024年4月王某向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详细研判,考虑到相邻权纠纷涉及两家利益,加上之前矛盾较深,如果采取强制执行将会引发矛盾升级,对双方今后相处不利,遂决定上门了解实情。


初次登门:先礼后兵


承办法官到当事人家中实地勘察执行标的周围环境,核对执行标的。



“法院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抗拒履行的行为都要承担法律后果!···”承办法官从理、法方面对被执行人李某及家属进行释法明理、思想疏导,详细说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法律后果,李某及家属承诺将履行判决结果,并约定验收日。


二次登门:初验成果

验收当日,承办法官再次来到当事人家中查看履行结果,被执行人李某已拆除搭建下水道障碍、彩钢瓦,但申请人王某夫妇对整改结果有异议,认为两家围墙距离不足30厘米。承办法官又再次对双方自建房围墙进行测量,明确李某家房子仅有转角处未达到30厘米。



再次登门:寻找症结

承办法官查阅卷宗,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房屋已建成近十年,多年间一直相安无事、和睦相处,为何近年来矛盾升级至对簿公堂,为弄清“症结”所在,承办法官第三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



法官:“王大爹,李某家现在已经拆除下水道,搭建在你家围墙上的彩钢瓦也拆除了,还有什么地方不满意?”


王某夫妇:“是的,我们已经看到他们拆除了,但是当初约定好建房要间隔30厘米,现在还没有转角处不够30厘米。”


法官:“房子已经建成十多年,李某建房时为什么不提出来间隔30厘米?建成后也和谐相处了很多年,为什么现在突然提出?”


王某妻子:“当初他家建房的时候我们忙着没注意。现在一定要他家让出30厘米也是因为心理赌气,前年他家大儿子堵住我家抽油烟机,与我老伴发生口角打架,我老伴还因此被判刑赔钱,我们心理有气,一定要让他家让出30厘米。···”


至此,双方难以达成和解的“症结”承办法官了然于心。


四次登门:破局立新


找准症结后,承办法官决定第四次登门,约定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对症下药”,承办法官邀约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共同验收整改情况。


李某:“下水道已经整改往我家前面排出,其它污染废水我们也没有排了,彩钢瓦也拆除离他家围墙15厘米;围墙现在大概间隔20多厘米,没有30厘米,不好整改。”



针对难以整改的围墙距离,承办法官当面测量实际间隔距离,向双方当事人详细分析难以整改原因,李某家围墙有承重柱,如果强行拆除需要请施工人员,工程时间长,需要王某家多次到法院完成相关程序确认,且对李某家损失大,不拆除也不影响王某家出行。



承办法官把双方聚在一起,以唠家常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分析强制执行的利弊,并提出整改方案。


法官:“你们这个寨子叫‘宽寨’就是要村民间互相宽容对待,你们本是亲戚又是邻居,远亲本可贵,近邻情更浓!”


法官:“李某,下水道已经整改完成,为了以后生活便利,不能在往屋后排废水了。”


法官:“王大爹、大妈,现在两家间隔20多厘米,也不影响你们出行,如果强行拆除,对你们也没好处,相反邻里矛盾还会加深。不如···”


经过情、法、理交融劝解开导,最终双方各退一步,申请人王某不要求围墙间隔30厘米,但要求在另一侧新砌墙用于院子隔断,被执行人李某将排污口再次清理确保以后不影响申请人王某居住环境,双方约定今后如果再建房间隔30厘米,互不侵占,并于三日后现场确认。


五次登门:冰释前嫌


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已将墙砌好,双方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这起“案中案”,圆满执行结。



从拳脚相向到握手言和修复邻里情,开远法院始终坚持小案背后有大民生,每一件“小案”都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深切期望。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因案施策、情法结合,既保证执行效果,又为修复邻里关系考虑,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供稿:李娟君

        王红霞

图片:关   艺

编辑:李娟君

一审:赵瑞凡

二审:王   堃

三审:黄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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