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广大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积极提供线索,协助人民法院及时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湖州合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悬赏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一年以内提供公告所示被执行人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并实际控制的、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金钱奖励,两名及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人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时间为准。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徐玲,女,1981年7月18日生,身份证号码:5325021981*****323。住所地:开远市泸江村9号。
执行依据
(2024)云2502民初449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执行人承诺
凡向开远市法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并依据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悬赏期限
1年(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
举报电话
联系人:宁法官
联系电话:0873-7233612
供稿:李柯呈
编辑:李娟君
一审:赵瑞凡
二审:王 堃
三审:黄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