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第二中学是一所全日制初级中学,在半个世纪的风雨中一路走来,赓续传统朴素的教学基因,发扬新时代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精神力量,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全面发展。学校以先进的办学理念,规范科学的管理,优异的教学质量,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学校先后获得“海林市教育教学标兵单位”、“海林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海林市教学质量奖”“牡丹江市文明单位标兵”、“牡丹江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黑龙江省省级文明校园”“黑龙江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黑龙江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黑龙江省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布局学校”等荣誉称号。优美的校园环境、厚重的校园文化底蕴、现代化的教育教学设备,无不绽放着蓬勃发展的活力。
我校注重素质教育和全面育人的理念,学校设有适应现代化教学的微机室、录播室、实验室、图书室、心理咨询室、国学室、演艺厅、创客体验室等功能室。学校升级了智能网络化教学系统,开展多媒体课堂教学,开设机器人编程、3D打印和无人机操作等劳动创客体验课程。
先进的办学理念,精细化的学校管理,高效的课堂教学,优质的师资力量,团结友爱的氛围,繁花锦簇绿树成荫的校园美景,构成了和谐、友爱、团结、奋进的二中。
海林二中教师育才献智、甘露飘洒、春风化雨、滋兰树蕙,关心关爱每一名学生,历练身心修养、涵养人文情怀,致力于创建学习型、研究型教师团队。创新的方法源于对课程理念的研究和思考,优异的成绩源于对教育事业的挚爱和不懈追求。历年来,海林二中培养了多名中考状元,连续十余年升学总数位居全市第一,综合排名和升学率在全市名列前茅,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海林二中的品牌越来越响亮。
新一届的七年级,我校将安排最优秀的教师承担班主任和各学科的教学工作,敬业奉献,以爱和责任教育润泽生命成长,竭诚做好细节,质量为先,服务于学生,迎接新的挑战。选择了二中就是选择了新的航向,追逐理想、无惧风雨、千帆竞渡、百舸争流、大鹏展翅、搏击长空,愿全体莘莘学子都能在二中实现成才的梦想。
您给二中一丝关注,二中将还您百倍惊喜!
【学区划分】
海林二中学区:斗银河以东、子荣街以北。
【入学条件】
1.初中一年级新生须是当年小学6年级毕业学生。也可以录取因特殊原因没有在当年升入初中的往届小学毕业学生。
2.分批次录取
(1)第一批次。在本学区居住(父母的房产证、购房合同与购房收据)、有本学区居住户口(父母的户口),户口与房产证等必须一致。
(2)第二批次。在本学区居住(父母的房产证、购房合同与购房收据),无本学区户口。
(3)第三批次。有本学区户口(父母的户口)不在本学区居住,迁入本学区一年以上。
(4)第四批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务工证明、父母的租住合同、农村户口等)。如第四批次报名人员大于招生计划,将进行机选。
以上四批次招生在前一批次招生学额未满的情况下进行下一批次招生;若学额已满,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由市教育体育局调配到其他学校就读。
【新生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5日—19日。
2.报名办法:以上四批次招生均须由学生或家长携带户口、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到学校报名,学校要填写好《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附后),将户口、房产证的复印件附在《报名登记表》后,留户口、房产证原件待审。如我校招生学额已满,下一批次招生须由学生或家长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到市教育体育局报名。
3.报名地点:海林市第二中学 思责楼正厅
【材料核查】
1.核验时间:7月20日—8月11日。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户口、房产证等的核验工作。
2.材料核查
(1)学生报名时须签订《关于提供真实户口、房产证承诺书》,然后进行报名。
(2)对入学新生提供的户口、房产证进行详细登记,分别由海林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进行严格核查,无误后方可录取,下发《入学通知书》。
(3)对核查中发现的虚假证件不予返还,将由相关部门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对因提供虚假证件,不符合该校入学条件的学生,调配到学生应属学区的学校入学。
(4)初中学校招生结束后,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比对,防止出现兼报、跨学区报名、违规招生等问题。对审核出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调配到实际学区的学校入学。
(5)第四批次机选:待材料审核完毕后,根据教体局下发的通知进行机选。
注:以房产买卖公证书作为入学房产证明无效,房产为按份共有的,房产持有比例应达到50%以上。
【招生计划】
海林市第二中学今年拟招10个班,共计 460人。
【咨询电话】
海林二中教务处:7100849-8005
【扫码进群】
请各位家长扫码入群,后续报名的相关事宜及要求将在群中发布,请务必入群。每名学生限一名家长入群。
编 辑:荀 蕾
一审:姜俊植
二审:相冬丽
三审:徐云龙